沒有紙質處方 藥店也可以賣處方藥?

沒有處方,藥店不敢向顧客銷售處方藥,處方來源已成難題,究竟該怎麼辦呢?

近期,河南洛陽、山東淄博、江蘇南京等地陸續推出“網絡問診+電子處方”模式,市民可以通過藥店與醫院合作的網絡問診平臺,選擇專業醫生問診並開具電子處方,由藥店執業藥師等把關後購買處方藥。

聯繫到業內一線人員瞭解操作過程,具體如下:

第一步:填寫個人信息、候診

工作人員打開電腦上的“互聯網醫院遠程門診”頁面,上面顯示有神經外科、兒科等多個類別,還有坐診醫生的詳細介紹。

每位醫生的頭像旁邊顯示著候診人數或“空閒”字樣,市民可根據需要選擇醫生,在等待時也能隨時更換醫生。

根據患者不同的描述,工作人員可為其選擇了具體醫院不同科室的醫生,系統同時會自動顯示前面排隊情況。

選定醫生後,點擊“視頻問診”按鈕後,彈出“就診人門診病歷”頁面,工作人員會依次詢問了患者的姓名、手機號碼、年齡、性別、婚否等基本信息,如實填寫之後就進入了候診程序。

第二步:網絡問診

安裝網絡問診系統的電腦配備有攝像頭、耳機和話筒。等待約5分鐘後,患者開始和接診醫生開始視頻通話,醫生了解患者自身症狀、病史等情況後為其開具電子處方,並交代了具體用法和療程,通過系統簽名後提交。問診過程結束。

第三步:憑電子處方取藥

工作人員打開網絡問診系統的管理中心頁面,查看並打印醫生為患者開具的電子處方。

藥店執業藥師審核簽名後,還需要發藥藥師和調配藥師分別核對並簽名。

據悉,整個過程一般用時在15-20分鐘左右,除了購買藥品,患者無需再支付其他費用。

那如果是市民通過網絡問診平臺看病,服藥一段時間後想找醫生複診,記不清藥品名稱怎麼辦呢?

據介紹,為了方便查詢,所有的電子處方將被永久保存,打開網絡問診系統通過平臺即可查詢。

針對醫囑較多的病症,醫生還會隨電子處方出具一份健康指導意見單,也會永久保存在網絡問診平臺裡。

不僅如此,網絡問診平臺還會實時存儲醫患雙方交流時的視頻和音頻信息,患者有需要的話聯繫後臺客服人員即可通過微信接收查看。

為了保護隱私,只有患者本人或其家屬可以申請查看,並且客服需要核對申請者的身份信息。

據悉,由於一些藥店使用的網絡問診平臺不同,除了本地醫療機構的醫生,市民還可以選擇廣州、上海、北京等其它地區醫院的醫生為自己看病。

多地鋪開,“搶救”處方藥市場

以河南洛陽、山東淄博、江蘇南京等地為代表,為了保證處方藥的正常銷售,大部分連鎖企業已經開始使用網絡問診平臺,相關機構也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和較大單體藥店推行電子處方。

合規問題與顧客接受度需經考驗

沒有處方,藥店不敢賣處方藥,如今網上問診出具電子處方就可以賣了嗎?是否合規?顧客接受嗎?

據悉,按照要求,開通網絡問診服務的藥店,其合作的開具電子處方的醫療機構必須具有合法資質,且醫生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合法醫療機構註冊管理,醫生開具的電子處方經藥店執業藥師、藥品調配人員等審核之後,才能將藥品銷售給患者。

而遠程問診過程中,操作是否合規,也成為重點。

此前,南京曾有藥店因操作合規問題而被曝光。據悉,在遠程問診過程中,醫生只對暗訪記者進行了簡單問詢,如有沒有過敏史、一週內有沒有喝酒、有沒有懷孕等。在個人信息方面,對方僅登記了記者的姓名、年齡,沒有要求記者出具任何病歷或有效證件。

根據國家2018年7月發佈的《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除了放寬對遠程問診的一些限制外,其中第十六條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複診時,醫師應當掌握患者病歷資料,確定患者在實體醫療機構明確診斷為某種疾病後,可以針對相同診斷進行復診。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

除了合規,顧客接受度如何呢?

近日,山東淄博有藥店發生這樣一幕:兩名顧客走進店內,其中一人點名就要一盒代文,說自己經常吃。

“代文屬於處方藥,需要有醫生開具的處方才能買。”該店員稱,平時除了醫師的處方外,為了方便市民藥店提供掃描二維碼可以通過網上診斷出具處方。

“由於顧客沒有攜帶處方,我們便要求他掃碼進行網上診斷出具處方。”該店員介紹,起初該男性顧客按照她的要求選擇通過掃碼進行網上診斷,但在後續過程中看到需要填寫註冊手機號碼時,卻開始嫌麻煩直接走了。

“對方說太麻煩,又不要小票也不要別的,拿著藥就走了。”

此前,雲南電視臺曾報道市民購買處方藥時遇到的難題。湖南株洲也有市民,因為沒有處方在藥店買不到中藥飲片,而選擇撥打電話向市長反映,請求核實處理。

可以說,遠程問診能否走遠,還要看顧客購買習慣和醫藥分開的進度,目前情況下,顧客購藥習慣還需引導,處方藥流出進度還有待觀察,顧客購買處方藥過程中,如果既要保證用藥安全,又要方便快捷完成操作,還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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