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株連九族”還不敢逃跑?實際上逃跑的人才是傻子

古代的一部分法律可謂是既沒有人性,也沒有理性。

就拿株連九族這個罪來說,它沒有人性的方面表現在親戚犯事了,我卻要遭殃,前提是我並不知道親戚要犯事,我也不能勸阻他。而事情實際發生了之後,我卻要遭罪。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怎麼能保證別人和我一個思想呢?所以這是不人道的方面。其次,它不夠理性,作為統治者而言,制定這一法律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使叛亂者使犯過大罪的人,沒有翻身的機會,達到斬草除根的目的。唐太宗李世民說過,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在嚴厲的刑法之下,肯定也助長了社會上的一些反叛力量,所以這是它不夠理性的方面。一些西方國家在古代甚至將法律和上帝平等看待,可見,法律在當時是高於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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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它既然不夠理性,也不夠人性。肯定是有人反對它的,也有人想鑽法律的空子,比如在株連九族這個罪名降下來之前提前跑路。那麼我們不妨假想一下,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之下,我們具不具備跑路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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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天時方面,古代交通不發達,再加上到處盜賊四起,所以一個成年男子或女子在野外是很危險的,一不小心就會招來殺身之禍。所以除了一些想要擁有偉大前程的學子和商賈,大部分老百姓是不願離開家鄉的。因為一旦離鄉就有很大概率的意味著客死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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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地利,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個平頭老百姓,不管是逃到這還是逃到那,終究是屬於古代封建統治者的統治之下的,在每一個轄區都有專門的捕快進行巡查,一旦是生面孔,就會被確認成外來人員,而一個外來人員是要接受籍貫等各方面的調查的。所以在古代假如你畏罪潛逃的話,是有很大的概率,會被這些捕快抓到並猝死的。當然了,這只是其中一個因素,還有一個因素,就是當時的信息不發答,即使是最為先進的飛鴿傳書,期間所耗費的時間也要十天半個月。當然了,你還得保證這個信鴿半路不會被哪個熊孩子拿彈弓打下來,就驛站傳送速度而言,當上面的人來抓你的時候,你的信還沒送到呢。何談逃跑之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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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人和方面,古代人的生存條件可謂是相當惡劣,除了繁重的稅收之外,還有各種各樣的天災人禍,比如地震、瘟疫等。由於沒有良好的醫學條件,所以得個重一點的感冒也可能就會給老百姓“宣判”死刑。所以當時的老百姓為了獲得一點生活資料和物質基礎都會不惜生命的進行爭取。所以有償舉報就成為了當時的衙門捉拿罪犯的有力手段,它正好是利用了這些老百姓的人性特點。所以即使罪犯逃脫了當時的抓捕,後續也會有人不斷的進行舉報,由此,也好理解那句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了。

所以在天時地利人和這三方面都不佔優勢的情況下,成為一個逃犯是十分不理智的,拋開水滸傳中記載的綠林好漢們,絕大多數的逃犯,最後都逃不過被處死這一個下場。株連九族也並不是全部就得殺光,自唐朝開始,統治者就規定了凡年齡不滿14歲的和婦女就可以不被處決。而是被貶為奴隸,俗話說好死不如賴活著,成一個奴隸,兢兢業業幹上三四十年可能也有翻身的機會,但是死了的話,就真的是一了百了了。說不定啥時候皇帝老兒一高興,大赦天下一次。此前所犯所有罪過都一筆勾銷,重新做人,豈不快哉?(老年痴呆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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