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生效後,怎樣和對方和解?

取老賴狗頭


法院判決生效後,如何和對方和解呢?有兩種途徑可以走。

1、私下和解

因為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如果債務人找到債權人,不讓其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願意自動履行生效判決,或者願意分期付款,債權人也答應的話,雙方是可以簽訂一份《協議書》,重新約定還款事宜。

但如果債務人再次違反該《協議書》,那麼債權人就只能到法院再次起訴,所以說私下和解並不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2、執行和解

就是債權人申請執行後,雙方在法院執行局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在執行和解協議書上明確約定,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和解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仍恢復執行原生效判決。

這樣的好處顯而易見,少了重新起訴的程序,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總之,和解可以,但最好是選擇執行中和解,免得又給了債務人拖延的機會。


法眼掃描


首先,審判階段跟執行階段屬於不同的訴訟程序,如果你的案子已經判決下來了,但還未申請強制執行,那麼,你可以不申請強制執行,與對方私下達成還款計劃。

其次,如果你已經申請了強制執行,你又跟對方達成了和解協議,需要跟執行法官溝通,最好是在法院做一個和解協議,後續如果對方不履行,還可以繼續申請強制執行。

最後,以上兩種,第二種在強制性執行狀態下的和解更好一些,畢竟有第三方權力機關的監督。


上海高律師


法院是評理的地方。判決書出來後,你想和解得看對方同意不同意了。主動權不在你手上。


嘉樹


第一,法律並不禁止所有的不損害第三方利益行為的民商事和解行為;第二,即使是判決生效了,也是可以和解的;第三,如果雙方達成了新的和解協議,是否去申請原判決書的強制執行是你的權利,你可以自主決定。第四,判決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是要你去申請的,你不申請,法院不會主動執行對方。第五,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先申請強制執行,然後在執行法官的支持下與對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至於你說的終本,你都沒有去申請強制執行,何來終本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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