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的3個“陷阱”,農民要千萬注意

現在農村土地流轉的情況越來越多,很多農民以打工為主業,無法顧及家裡的土地,或者花時間去種植土地不划算,便將土地流轉給願意種地的人。

而國家為了能形成農業規模化,對於土地流轉也是大力支持的。可以在土地流轉當中有很多的“陷阱”,由於農民的淳樸一直沒有注意到,導致很多農民在流轉上面吃了很多虧,不光損失了金錢,還惹上了法律上的一些麻煩。

今天就為大家整理下農村土地流轉經常遇到的3個“陷阱”,儘量讓大家避免這些坑!

1、土地流轉不籤合同協議

這種情況我相信大家應該特別常見,由於很多流轉給同村的人,相互熟悉度比較高,認為不會出什麼差錯,直接口頭說一聲就完事了。

這種是最不可取的,我們要養成一種走正規流程的習慣。為什麼老話說的好,親兄弟明算賬,借錢要打欠條,發生了交易行為,即使真的不會出現什麼差錯,但一定要簽訂協議,白紙黑字就是憑證,不光對於你,對租地方也是一份保障。

有的事情發生都是出乎意料的,一旦發生事情,便後悔莫及,來回扯皮說不清。

2、土地流轉合同不寫明租地用途

很多人都認為幹嘛要寫租地用途啊,租來肯定是種地啊,的確,農村土地流轉基本上都是種莊稼。但總有例外,你怎麼知道對方心裡打的是什麼小九九,如果真遇到對方改變用途,比如蓋廠房了,或者幹一些明令禁止的事情,被發現不光會處罰,嚴重的可能還涉及到違法行為。

那麼如果對方的違法行為涉及到地主也受牽連,你冤不冤?所以一定要在合同當中寫明租地用途。

3、各項農業補貼歸誰一定要寫明

現在農業補貼越來越多,而且近2年關於補貼到底該給誰出現了很多的問題,我相信你身邊一定會有這樣的事,就像玉米生產者補貼剛出臺的時候,多少農民因為這個補貼到底給誰在來回扯皮。

說到這裡肯定會有人說,補貼給租地者,地主就會漲租金,這不一樣嗎?

其實不一樣,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寫明,補貼到底歸誰,然後租地價格多少錢,開始就說的明明白白,就是這個情況,你覺得能賺錢,你就租,覺得不划算就不租,就算一年到頭來租地者虧了,也沒有怨言。

因為有言在先,誰吃虧都得自己認。

所以,對於土地流轉合同做一個總結,尤其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①土地租賃的價格及支付方式;

②土地租賃的期限;

③土地租賃的用途;

④土地租賃的邊界。

以上這4個方面事關農民的切身利益,切勿大意!沒有標註清楚這些內容,誰說也不好使,就是不能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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