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國企管理人員重大決策違規將終身追責,無論

山西國企管理人員重大決策違規將終身追責,無論

4月7日消息,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近日通過《山西省國有企業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辦法》。其中規定,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對企業重大決策事項,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決策程序以及執行中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者其他嚴重不良後果的,無論責任人是否在崗、離崗或者退休,都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同時,終身追責還將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並記入人事檔案,作為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該《辦法》將於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