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用水不當致管道破裂,水淹鄰居家被判擔責50%

小區樓層中的水管漏水,物管人員發現後關閉了水閥,受用水影響的業主將水閥打開,最後導致水管爆裂,水流入其他業主家中造成損失。近日,重慶彭水縣法院判決,肇事鄰居擔責50%,物業公司沒及時處置擔責30%,二自來水公司作為供水方沒有管好,擔責20%。

業主用水不當致管道破裂,水淹鄰居家被判擔責50%

15日下午,彭水縣城一小區的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小區樓層時,發現水錶井內分別連接四家業主供水的其中一根水管漏水,存在安全隱患。工作人員便將入戶供水閥關閉,因不清楚該水管連接哪家業主,工作人員挨家挨戶敲門確認,但因李某家中無人,於是未當即將漏水及停水事項告知李某。李某在第二天向物業公司詢問停水事宜,物業公司告知李某存在漏水,當晚李某將關閉的閥門打開。次日凌晨,因水壓過大,水管漏水處爆裂,水流直衝其他業主家導致業主房屋損失。

彭水縣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李某明知水管漏水將水閥打開,直接導致事故發生具有重大過錯,應當承擔50%的賠償責任。

物業公司對於水錶井具有管理職責,雖然小區物業公司發現了漏水隱患並採取了停水措施,但是未及時採取維修補救措施或者及時告知協助業主維修,也未向供水企業報告處理,具有一定的過錯,應當承擔30%的賠償責任。

自來水公司作為供水單位享有供水利益,同樣對供水管線和設施設備具有管理義務,本案水管爆裂並非突發情況,自來水公司未採取措施排除,應當承擔20%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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