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這些中小微企業注意了,即日起可以申請優惠貸款和貸款貼息

日前,《武漢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就武漢首期200億元貸款規模的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支持企業名單的確定和分發、紓困專項資金貸款審核與發放、紓困專項資金貸款貼息、監督與管理等內容予以明確。

《辦法》明確,紓困專項資金支持對象為:在武漢市依法登記註冊的,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制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型、小型、微型企業。重點是原本經營正常,但受疫情影響而產生暫時流動性困難,經過幫扶能夠較快恢復正常經營能力的中小微企業。

工業類、服務業類、商貿業類、農業類企業分別由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農業局收集名單,並將符合規定的企業名單發送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企業可通過各部門申報,同時在武漢市企業融資對接服務平臺(簡稱“漢融通”,網址https://hrt.wuhan.gov.cn)註冊。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會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通過“漢融通”平臺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分發至各銀行。

對符合貸款支持條件的企業,銀行提供利率不高於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50個基點,期限不低於1年的優惠貸款,並採取快速審批流程。原則上單戶企業貸款金額在1000萬元以內,製造業企業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鼓勵銀行積極發放低於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貸款。

對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納入紓困資金支持名單企業獲得的本市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新發放貸款,武漢市均給予100%貼息,最長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採取“先付後貼”,即企業先行支付利息,再由銀行將企業實際承擔的利息報市金融局初審和公示,市財政局複審後將貼息資金撥付給經辦銀行,由經辦行將貼息資金撥付到企業賬戶上。(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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