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不保本的銀行理財產品是否有風險?這篇文章幫你全方位解析

購買不保本的銀行理財產品是否有風險?這篇文章幫你全方位解析

5月22日,銀保監會正式批准工行、建行兩家的理財子公司開業。

這次,銀行理財子公司真的來了!

經過一年多的消化,很多投資者可能還是對不保本的理財產品心存芥蒂。不管怎麼樣,《資管新規》出臺後,保本理財產品的數量在不斷下降,直至明年底徹底消失。不保本的理財產品將逐漸成為主流。

據統計,產品數量方面:《資管新規》發佈後的一年中,市場中淨值型理財產品累計發行了6427只,僅上月的發行量就達到933只;產品規模方面:2018年財報公開的數據顯示,僅工行、建行兩家行,2018年末非保本理財產品餘額就達到了2.58萬億和2.19萬億。

我認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一般存在這5類風險:系統性金融風險、銀行破產風險、投資標的風險、管理人風險和投資者風險。

如果您對不保本的理財產品還是有些不放心,請您看看這篇文章。我將從這5個關鍵風險點詳細解析下《資管新規》後不保本的銀行理財產品的安全性。

購買不保本的銀行理財產品是否有風險?這篇文章幫你全方位解析

一、打破剛性兌付的必要性

在以前,保本理財產品一度被認為是僅次於國債、存款的第三大安全投資品種,受到很多保守投資者的歡迎。因為無論投資情況如何,銀行都承諾剛性兌付。

但理財產品並不是存款,是銀行表外業務,沒有剛性兌付的義務。它的本質是一種委託代理關係:投資者將錢交給銀行,銀行進行代理投資。而銀行從中收取一些手續費作為報酬。

投資肯定就會有賺有虧。投資賺了,銀行肯定能賺得更多;倘若虧了,則銀行需要利用各種方法將客戶的損失彌補上。作為一個代理人,投資的風險都讓銀行承擔了,時間長了雪球越滾越大,很容易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所以,為了金融系統更健康、安全的發展,也為了將理財業務做得更好。《資管新規》規定: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出現兌付困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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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產管理方式

1、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財產獨立於管理人、託管機構的自有資產,因理財產品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均歸入銀行理財產品財產。

2、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管理人、託管機構不得將銀行理財產品財產歸入其自有資產,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銀行理財產品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根據去年9月出臺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規定,投資者委託給銀行的理財資金,是獨立於銀行、銀行理財子公司及其託管機構的。

也就是說,雖然理財產品不承諾保本,但即使銀行倒閉了,投資者的錢依然保證獨立且安全。而且無論理財資產是多少,都會全額退回給投資者(當然也包括已經發生的投資收益或虧損)。

這種情況下,可以說銀行理財產品要比存款類產品更安全。因為根據《存款保險條例》,銀行破產後,清算時最多賠付客戶50萬。

三、理財產品投資範圍

理財產品的風險主要體現在投資標的上,因為投資標的價值的波動將直接影響理財產品的收益。相對來說,其他的風險,由於監管的不斷完善,發生的概率已經很低了。

而不同種類的理財產品,風險差別還是挺大的。一般銀行會把理財產品分為至少5個風險等級,從低到高風險逐漸上升。

1、產品的分類:

理財產品根據投資標的佔比的不同,以資產的80%為界限,分為:固定收益類產品、權益類產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和混合類產品。理財產品說明書中都會明確表明產品類型。

2、不同產品的風險等級:

從字面應該很好判斷各類產品的風險等級。

固定收益類產品,由於主要投資與存款、債券等收益相對固定的資產,安全性是最高的。一般在銀行內部的風險等級是1或2級,實現保本基本不成問題。

混合類產品,如果固定收益型投資標的佔比較高,風險也比較可控。而權益類產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由於股票和衍生品本身風險比較高,所以這類產品的風險等級一般在3以上,容易發生虧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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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19.04部分資管產品收益對比

3、已發行產品情況:

銀行由於其渠道和資金優勢,很容易拿到好的資源,所以在固收類產品投資方面,自然的比基金公司表現更好。從統計數據來看,目前各家銀行已發行的淨值型理財產品,也主要都是以固定收益類產品為主。

建信理財董事長劉興華,5月23日接受採訪時,也表示“建行產品目前以固收和現金管理類資產為主,建信理財開業後將加大配置權益類資產。”

但我還是奉勸各位一句,如果看重資金安全性,可以放心購買低風險等級的固定收益類產品。至於權益類產品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建議選擇同類型的基金產品,因為基金公司在這方面的投資更加專業。

四、資產管理人資質

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業務人員的資格認定、培訓、考核評價和問責制度,確保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人員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以及資產管理產品的法律關係、交易結構、主要風險和風險管控方式,遵守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標準。

根據《資管新規》第七條,所有理財產品的資產管理人員都是具有很強的專業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有多厲害不好說,但相同情況下,肯定比普通投資者投資收益要高。

其實買理財和基金都是一個道理,就是投資者認為專業人員的投資水平高於自己。而且銀行一般都會有專業的研發團隊來保證投資的安全性,所以綜合風險一般來說是比個人投資者要低很多的。

五、投資者准入控制

金融機構發行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堅持“瞭解產品”和“瞭解客戶”的經營理念,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向投資者銷售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適應的資產管理產品。禁止欺詐或者誤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資產管理產品。

大家應該都知道,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前都會要求客戶做《風險測評》。《風險測評》就是用來測試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的。根據銀行制度,如果測評結果顯示投資者是低風險偏好者,銀行是不會將風險等級為3以上的高風險產品賣給他的。

所以,從這個層面講,如果投資者不知道自己該買什麼產品。但只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如實做了《風險測評》,那麼銀行就會根據測評結果給您推薦適合您的投資品種了。

通過上邊的講述,最終您會發現:不保本的理財產品確實有風險,但相關的制度比以前健全後,風險更加透明、可控。而且一些產品的安全性還是非常高的。所以,如果您還在擔心資金的安全性,買低風險等級的固定收益類產品或混合類產品就對了。具體如何選擇,我之前寫文章討論過,可以從流動性、業績比較基準和歷史收益淨值三方面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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