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公、商鞅制定的秦法真的非常殘暴嗎?

小楊品史


實事求是地講,秦法並不殘暴。

秦法是商鞅以李悝的《法經》為藍本,以秦國原有法律為基礎,修改制定的,後世有些微改變。秦法制定的目的就是要富國強兵,有個前提就是要愛民(不要驚訝),《商君書》開頭原話:

法者,所以愛民也。

愛民的思想始終貫徹在一條條的法令中,比方說:

  • 獎勵耕戰,凡是努力耕作,勇敢作戰的,都會受到國家獎勵,突出者還會獲得爵位——這對絕大多數百姓來說,簡直是福音,當然對懶惰者、遊手好閒者、貪生怕死者來說就是太“暴政”了。
  • 禁止私鬥,鄰里之間發生矛盾糾紛的,必須通過官方解決,否則會受嚴懲——在農村待過的,應該能理解;
  • 必須作戰有功才能升遷——普通人有了上升的途徑;

……

儒學大家荀子曾經遊覽過秦國,對秦法大加稱讚:

觀其風俗,其百姓樸,其聲樂不流汙,其服不挑,甚畏有司而順,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肅然,莫不恭儉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國,觀其士夫,出於其門,入於公門;出於公門,歸於其家,無私事也。不朋黨,不比周,倜然莫不通陰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觀其朝廷,其間聽決,百事不留,恬然如無治者,古之朝也。治之至矣,秦類之矣。

《資治通鑑》對商鞅變法的效果,有如下描述:

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史記》中,也有記載:

行之十年,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

不管是具體法律條文,還是看最終效果,都看不出秦法殘暴的地方。


小楊品史


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他主張的思想主要是依法治國,反對儒家的禮。要求廢除經濟壟斷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

第一、制定二十級爵的做法。人們只能根據軍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也是從有功爵的人中挑選。各級爵位都有規定的田宅數量、奴婢數量、衣服的標準和數量。同時獎勵軍功,嚴懲私鬥。即使是皇親宗室無軍功,也不能授予爵位,即使富有,但也不能鋪張浪費,這些措施極大的調動了士兵的積極性,提高了秦國軍隊的戰鬥力。

第二、實行什伍制度。居民登記戶籍,五家為一伍,兩伍為一什。同時為了加強日常管理,規定什伍之間相互糾察。實行連坐制度,一人犯法,與之相關的五族,包括父母、親戚、朋友都要受到連累,這也是後世認為秦孝公、商鞅制定秦法非常殘暴的原因之一。

第三、重農抑商。由於當時戰亂頻發,老百姓吃不飽肚子,秦國商業不強,如果開放商業流通,秦國的錢都會源源不斷的流向經濟發達的國家。所以商鞅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採取大力發展農業的措施,承認土地私有,調動人民的積極性。

這是商鞅變法的最主要內容,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因為這個變法思想太超前,同時觸碰了王公貴族的利益,這些掌握權利的人一定會大肆宣揚變法的不好,變法內容太過殘暴,同時當時百花爭鳴,特別是儒家思想講究“仁、義、禮、智、信”與法家思想有很大的衝突,特別是商鞅在秦孝公死後,商鞅自己也被自己制定的刑法殺死,剛好給了後期獨尊儒術的儒家以藉口,造成了後世都認為秦孝公、商鞅制定的秦法很殘暴。其實現代人看來,這都是很正常的,更何況經過商鞅的變法後,秦國一躍成為戰國頭號強國,並在秦始皇當政時期統一了全國,奠定了中國的版圖基礎。所以我認為,秦孝公、商鞅制定的法律只是根據當時的大環境制定的,並不殘暴。


劉黃叔


秦孝公、商鞅為什麼要變法?

首先是因為他們的身份,都擁有國君繼承人的身份(區別在於秦孝公繼承到了秦國,商鞅沒有繼承到衛國),當然就有資格進行變法,因為他們都是道家人物,所謂道家人物,就意味著他們是可以站立在周天子之後的人,也就是他們都有資格成為國君,周天子相當於儒教的教皇,他們相當於儒教的紅衣主教。

為了維護神權權威,道家人物一般都有雷霆手段學說作為暴力征服的理論根據。

秦法嚴酷的理論基礎,在於道家的“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的基本理念。

所以,秦孝公見商鞅的禮數,基本上是接待準諸侯國國君的待遇,不是完全的後世君臣之禮,因為其尊稱商鞅為“先生”。

其次,是為了解決秦國衰落的現實,需要人才來進行建設,而山東六國的知識分子,當時都是貴族,他們都一般認為秦國是蠻夷之邦,不大看得起,而商鞅是皇族,地位跟韓非子類似,現在願意流落秦國,主持變法事業,是殺雞用了牛刀,所以秦孝公對其禮遇有加。

而秦國人受教化程度不高,說理性方法不奏效,只有強制暴力征服才是出路,為了體現中原老百姓信仰的“言出法隨”,秦國還必須實施“徙木立信”作為標杆,這就是客觀現實。

秦法嚴酷的環境條件,在於秦國老百姓接受教育程度不高,只有採用強迫人們接受的方法。

第三,秦孝公與商鞅的變法核心,就是實現軍事強國,以戰爭為中心組建國家統治模式,這肯定離不開暴力,秦法不可避免的帶有軍事嚴酷性的特點。

秦法嚴酷的適用目的,是為了進行軍事集權,使國家成為戰爭機器,變以前以文士治國為主的統治方式為以武士治國為主的統治方式。

所謂“變法”,其實就是“變文士之法為武士之法”,這就可以形象理解秦法嚴酷的特點了。

例如,商鞅本人就遭受了“五馬分屍”的慘烈待遇。


河東來


沒有商鞅變法中國是一個傳說,商鞅的變法就是寓民之治,才能統民而治,天法君,君法臣,臣法民,民法自然,民被官困,官被臣困,臣被君困,君被天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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