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出口的口罩、檢測試劑質量怎麼樣?權威迴應

我國出口的口罩、檢測試劑質量怎麼樣?權威回應

我國出口的口罩、檢測試劑質量怎麼樣?權威回應

4月5日下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加強醫療物資質量管理和規範市場秩序工作情況,來看重點——

疫情情況

本土疫情情況

4月4日,現有本土重症病例降至300例以下,本土確診病例降至700例以下,救治效果明顯。國家高水平醫療團隊繼續堅守武漢,為重症患者“一人一策”制定治療方案,提高治癒率。

境外疫情情況

世界衛生組織最新通報,全球累計確診病例已超過100萬例,並再次強調要發現、檢測、隔離和治療每一個病例追蹤每一個接觸者。境外疫情的擴散蔓延,對入境城市防控、救治和檢測能力帶來壓力。要保持疫情防控力度,入境檢疫、轉運對接、醫學觀察、社區防控等環節無縫銜接,嚴防漏洞。

防控物資出口情況

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資102億元

從3月1日到4月4日全國共驗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資價值102億元,主要包括口罩約38.6億隻,價值77.2億元;防護服3752萬件,價值9.1億元;紅外測溫儀241萬件,價值3.3億元;呼吸機1.6萬臺,價值3.1億元;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284萬盒,護目鏡841萬副。從貿易方式情況看,主要還是一般貿易,約佔83%,價值85.2億元。

54個國家(地區)以及3個國際組織已簽署採購合同

截至4月4日,已經有54個國家(地區)以及3個國際組織和中國企業簽署了醫療物資商業採購合同,另外還有74個國家和10個國際組織正在與中國企業開展商業採購洽談。

中國沒有也不會限制醫療物資出口

中國有句古話“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我們不會忘記在抗擊疫情之初,許多國家對我們施以援手,因此在中國疫情防控形勢向好、國外疫情加速蔓延之際,我們願意在做好國內疫情防控的基礎上,為有關國家和地區提供我們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幫助,加倍地回饋國際社會。因此

中國沒有也不會限制醫療物資出口

出口醫療物資必須取得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

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藥監局於3月31日發佈了《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要求出口的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等五類產品,必須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海關憑藥監部門批准的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驗放。如醫療物資出口中出現質量問題,將認真調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依法懲處,決不姑息,嚴控出口質量,規範經營秩序,切實維護“中國製造”的形象

中國出口荷蘭口罩質量符合標準

有關報道並沒有客觀地反映事實全貌,有些媒體完全歸咎於中國產品質量不過關,實際上原因是多方面的

比如中外產品的質量標準不同使用習慣上存在差異甚至使用者操作不當也能引發一些質量疑問。比如,前一階段中國出口荷蘭的一批用於個人防護的非醫用口罩被分發給了當地醫院使用。4月3日晚上,荷蘭衛生大臣發佈推特表示,中國新到的一批口罩質量符合荷蘭官方標準,並且已經批准下發。

中國出口檢測試劑分兩類,要按照說明書使用

  • 國家藥監局應急審批的檢測試劑產品分為兩類,分別是核酸檢測試劑和抗體檢測試劑,其中抗體檢測試劑僅用作對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疑似病例的補充檢測,或在疑似病例診斷中與核酸檢測協同使用,不作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確診和排除的依據,也不適用於一般人群的篩查,抗體檢測試劑僅限醫療機構使用。這一點在產品使用說明書中都有明確的闡述。
  • 疫情發生以來,中國使用了大量的檢測試劑,用於臨床檢測。實踐證明,這些檢測試劑具有很好的靈敏度和特異性,能夠滿足臨床需求,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需要。
  • 中方通過外交渠道推薦了有資質的出口企業與外國採購商溝通協商,外方採購商沒有反映通過上述渠道採購的物資有質量問題

個人攜帶/郵寄產品合理範圍內不屬於出口貨物

  • 對於個人攜帶出境的自用物品,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以內的不屬於出口貨物,所以不需要按照本次公告要求向海關提交承諾聲明,也不需要提交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
  • 對於郵寄渠道出境的個人物品,也不屬於出口貨物
    的範疇,不需要提交承諾聲明和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
  • 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43號公告,個人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是1000元人民幣。

這些行為會被依法查處

  • 製售假劣醫療器械違法行為;
  • 防疫商品侵權行為;
  • 出口偽報瞞報、夾藏夾帶、以假充真、不合格冒充合格等違法行為;
  • 偽造冒用買賣認證證書、未經批准擅自從事認證活動、認證活動不規範以及認證價格違法的行為。
我国出口的口罩、检测试剂质量怎么样?权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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