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船員相關證書展期的公告

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船舶安全和正常航行,現就疫情防控期間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船員相關證書展期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的船舶檢驗證書、安全管理證書(SMC)、符合證明(DOC)、國際船舶保安證書(ISSC),其有效期截止日期或中間檢驗、審核、檢查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間,且受疫情影響確實不能按期完成相應檢驗、審核、檢查的,相關證書(證明)有效期截止日期或中間檢驗、審核、檢查截止日期自動展期至2020年9月30日。前述證書展期後,其週年日保持不變。


二、國際航行船舶船員所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培訓合格證書》,以及正在國際航行船舶上任職的船員所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健康證明》,其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間,且受疫情影響船員確實不能正常培訓、考試、體檢的,證書自有效期截止日期次日起自動展期6個月。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健康證明》的展期還須船員本人書面承諾符合船員健康要求,並經本船船長簽字確認。


三、各航運公司應當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儘量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安排船舶進行相應檢驗、審核、檢查等,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正常安排的,要積極採取安全措施確保船舶航行安全。船員應當盡最大可能按照正常程序實現證書再有效或重新取得證書,航運公司應當為其提供相應便利。


四、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202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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