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重要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認真做好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內防指發〔2020〕75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區城鄉社區工作者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的安排部署,日夜值守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線,為遏制疫情擴散作出了重要貢獻。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8號)精神,認真做好全區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工作,激勵廣大城鄉社區工作者為民愛民、擔當奉獻,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適當發放工作補助

各地區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對參加疫情防控的社區(嘎查村)“兩委”成員、專職工作人員等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的關心關愛工作力度,在認真落實城鄉社區工作者現有報酬保障政策的基礎上,疫情防控期間可對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給予適當工作補助,補助標準和補助時段由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根據疫情防控任務指導所轄旗縣(市、區)制定,所需資金由盟市、旗縣(市、區)財政承擔

。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社區志願者給予適當補貼。(責任單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民政廳、財政廳)

二、做好職業傷害保障

城鄉社區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生事故傷害或患病,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情形的,應依法認定為工傷,並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相關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對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因公受傷、突發疾病的城鄉社區工作者,各地區要協調醫療機構開闢綠色通道,保障及時救治。對於因履行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 號)規定的,各地區要開闢工傷認定綠色通道,按規定落實好相關待遇。(責任單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

三、強化安全防護

各地區要按規定落實社區防控工作經費,切實加強社區防控工作物資的調控,根據當地社區疫情防控實際需要,為城鄉社區合理配發口罩、防護服、消毒水、非接觸式體溫計等衛生防護器材和防控器具,保障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的基本防護需要。疾控部門負責組織開展面向城鄉社區工作者的防疫培訓,採用靈活多樣的方式,普及必要的社區疫情防控知識和方法。(責任單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四、加強減負減壓措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破除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和傾向,除黨中央和國務院以及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明確要求外,原則上不得向社區攤派工作任務;確因疫情防控工作特殊需要的,須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堅決防止多頭、重複向基層派任務、要表格、要數據。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要求城鄉社區組織出具居住證明和居家醫學觀察期滿證明之外的其他證明。各地區要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要求,合理安排下派幹部,鼓勵駐社區單位、志願者力量進社區,充實社區疫情防控一線。以快速構建並逐步完善的社區防控工作信息平臺為支撐,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進一步提高社區防控工作效能。(責任單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民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

五、安排城鄉社區工作者輪休調休

各地區要在確保城鄉社區疫情防控工作力量的前提下,加大對防控力量的科學調度和統籌,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採取輪休調休等方式,保證社區工作者及時得到必要休整,確保每週休息一天。對連續兩週未得到休息的工作人員,要強制休息,堅決防止帶病上崗、長時間高負荷工作。對因參加疫情防治未能休假的,疫情結束後要安排補休,並要及時安排一次健康體檢,有條件的地區可安排休假療養。(責任單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民政廳)

六、保障城鄉社區工作者身心健康

各地區要協調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間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就餐、禦寒、休息場所等生活保障。要加強社區工作者的心理調適疏導,依託衛生、教育、民政以及社會組織力量,為城鄉社區工作者及時提供心理諮詢援助服務,幫助其減輕心理壓力。要使用好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內蒙古分公司為我區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人員捐贈的無記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同時鼓勵保險機構、慈善社會組織向參與疫情防控一線的社區工作者捐贈意外傷害、疾病等保險,加大保障力度。(責任單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民政廳、衛生健康委、教育廳)

七、及時開展表彰褒揚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在這場嚴峻的疫情防控鬥爭中考察識別幹部力度,對戰鬥在防控一線、表現突出的城鄉社區工作者,要大力褒獎、大膽使用。做好疫情防控一線社區工作者發展黨員工作,對經過組織考察,在抗疫一線表現突出的入黨申請人、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黨支部研究提出是否接收為預備黨員的意見,報上級黨委審批。對在疫情防控中表現突出、領導有力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優先推薦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勞動模範人選;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經受考驗、表現突出的社區工作者,優先納入社區組織換屆推薦人選,在街道(蘇木鄉鎮)幹部選拔、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招聘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聘)用。各地區可適當提高年度考核評優比例,並重點向防疫工作中表現優秀的社區工作者傾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著力選樹、表彰一批城鄉社區疫情防控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對疫情防控期間因公殉職的城鄉社區工作者,協助上級部門追授“全國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榮譽,並依據有關法規做好烈士評定褒揚和撫卹優待工作。獲得表彰以及被認定為烈士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的子女,在入學升學、退伍安置方面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責任單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退役軍人事務廳)

八、加強關愛慰問

進一步加強對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特別是感染新冠肺炎、因公受傷、突發疾病城鄉社區工作者和因公死亡城鄉社區工作者的家屬的走訪慰問、關心關愛工作,最大限度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對投身一線防控工作、無暇照顧家屬的社區工作者,要組織社區服務機構和志願者對其家屬給予更多幫助關愛,鼓勵學校、社會組織對有需要的子女進行“一對一”網上教學輔導和暖心關懷。社區工作者子女年內參加中考的考生,所在地盟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給予適當照顧。(責任單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民政廳、教育廳)

九、加大先進典型宣傳力度

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大力宣傳報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的感人事蹟,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城鄉社區疫情防控的輿論導向和良好社會氛圍,凝聚全社會力量,提升戰勝疫情信心,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同時,要做好全國“最美城鄉社區工作者”推選申報工作。(責任單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決落實好上述政策措施,以積極負責的態度、務實有效的舉措,切實關心關愛城鄉社區工作者,為築牢疫情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社區防線提供有力保障。各級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要加強調度和督查,確保各項關心關愛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民政部門要牽頭協調落實好關心關愛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的政策措施,組織、宣傳、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退役軍人、教育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相關政策措施和資金保障落實工作。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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