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內兩次酒駕被查 男子被拘10天兩年內禁考駕照

桂林生活網訊(桂林晚報通訊員彭金平 記者莫俊)都說經一事長一智,但恭城的何某卻在同一件事上栽了兩回。近日,何某再次酒駕的交通違法行為被恭城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

近日,恭城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恭城縣城茶江大橋路段開展嚴查酒駕、醉駕、毒駕專項整治行動。在對一輛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民警聞到車內有明顯的酒味,便立刻對駕駛人何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其體內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值為63毫克,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進一步核查後,民警發現何某在今年1月6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此次屬無證、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對何某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批評教育,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依法扣留該機動車,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1000元、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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