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補償太低,能不能不簽字?拒籤後又該如何做?

yuuuu_蕭蕭


您好!我們是三農領域優秀創作者——洺曉溪農產品,很高興為您解答。


答案是肯定的,被徵收人如果對徵收補償不滿意的,可以不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但是這同樣也不意味著徵收人會因為被徵收人的不同意而停止徵收。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被徵收人可能面臨哪些情況呢


一、被“違建”

這是徵收單位常採取的方式,徵收決定也下了,也和被徵收人談補償,一旦覺得補償談不攏了,抓住被徵收人手續上的瑕疵,按照違建的方式進行拆除。小編在這裡告訴大家,這種方式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因此,即便假設小李家的房子是違建,也應當在作出徵收決定前進行認定、處理,而不是在談不攏的情況下按照違建進行拆除,這種顯然違反了前述規定。


二、被“危房”

還有一種常見的情況就是被“危房”,徵收單位打著保護被徵收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旗號,給被徵收房屋下一個緊急避險決定,從而強拆房屋。顯然這種方式也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即便是危房,也應當由著房屋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申請做鑑定,經鑑定,對構成c級和d級的危房,才可能面臨拆除。


三、被責令交出土地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徵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因此,若不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能作出一個責令交出土地決定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被下補償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因此,若不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還將面臨被下補償決定。小編在這裡提示大家,被徵收人在收到補償決定以後,一定要及時複議或者訴訟,否則將面臨司法強拆。


以上就是不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可能面臨的後果,當然情況遠不僅僅這些,常見的還有斷水斷電、偷拆、丟工作等等,因為篇幅的原因,小編就介紹到這裡了。


洺曉溪農產品


補償太低就不籤唄,等著對方找人給你談,談不到你滿意你就一直不籤,自己要有心理價位,但是儘量不要報價,要不然人家有可能會說你敲詐,你還要抗住拆遷人員堵鎖眼,斷水斷電,潑屎潑尿,往家裡要扔磚頭,惡意辱罵,惡意人身攻擊,你要是公職人員的話等著領導找你談話,拆遷單位會通過各種途徑找和你認識的人跟你談,如果你一直不鬆口,這個過程可能會持續幾年,最後談攏以後,還要防止對方合同陷阱,儘量自己找律師寫,能要現金要現金,能要現房要現房,別要期房,因為等待過程中不確定因素太多,別要拆遷安置房,因為質量太差。以上是前幾年的拆遷套路,全部個人真實經歷,從開始到拆遷到籤合同歷時五年,從簽完合同到現在已經四年,約定的補償還沒給我


吳崇勝



不服輸的外星人


非常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在徵收拆遷時,徵收補償的原則是“不能降低你的生活水平”。如果徵收補償太低,就不能滿足您的生活需要,會嚴重影響您的生活質量。

因此,如果認為拆遷安置補償太低,千萬不要在補償協議上簽字。因為一旦簽字,就代表您已經同意了徵收方對您的補償。這時,您如果說不同意徵收方給您的補償,想要重新簽訂一份徵收補償協議,這是不可以的。徵收補償協議上面白紙黑字上寫著您的名字,這就代表您認可了這份拆遷補償協議,是很難在更改這份協議。總而言之,如果您認為拆遷安置補償太低,不要在拆遷協議上簽字。

但是,不讓您在拆遷補償協議上簽字,不是鼓勵您去當“釘子戶”,不是不簽字就萬事大吉了。面對這種情況,還應當及時尋求專業的幫助,通過合法的途徑去維護您的合法權益,爭取滿意的補償。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京平~張)


京平律師事務所


您要是覺得補償太低,最好不要盲目的簽字,因為簽字就代表您同意了補償的標準,這對您以後的維權是相當不利的。但也不是說不簽字就萬事大吉了,您還需要通過法律程序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該申訴的申訴,該訴訟的就要訴訟,否則就會有被強制拆除的危險。


楹庭專業企業徵拆律師


在徵地拆遷過程中,人們最關心的是拆遷補償問題,但由於各種無奈因素的影響,被拆遷人簽訂了極低的補償協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拆遷人之間明確拆遷補償安置權利義務的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在實踐過程中,由於公權力的介入,本應平等的拆遷行為變得不平等,拆遷方希望從拆遷中獲得利益,甚至在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中有所動作,所以簽完補償協議後,你能回去嗎?面對極低的薪酬,該怎麼辦?


一、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後還能反悔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被拆遷人作為被拆遷房屋的合法產權人,有權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二是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後,一般不允許隨意回去。

換言之,如果沒有法定理由宣告合同無效,則該協議即為有效合同,而且雙方在履行協議時應當按照約定,不能隨意顛倒,在下列情形中,具體可撤銷的賠償協議或者變更: (一)協議存在重大誤解; (二)賠償明顯不公平; (三)賠償請求權的轉移,受害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以欺詐、脅迫或者違背對方真實意思的方式變更或者解除一方訂立的合同。


二、簽訂空白協議後,發現拆遷補償標準不合理

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後,雙方對合同或者合同的性能問題一方糾紛的有效性,可以提起訴訟。

在實踐過程中,由於權利保障期內簽訂的空白協議和證明的困難,許多人都是被動的,這種情況也警告搬遷的人們不要簽署由搬遷方帶來的空白協議,拆遷協議必須有雙方協商的安置標準、補償方式、安置房交付時間等,只有在協議有實質性內容的情況下才能簽訂協議,否則不管你怎麼努力,也於事無補。


三、以限制人身自由 強迫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協議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受害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的手段,變更或者撤銷一方訂立的合同,使另一方可以違反合同的真實含義訂立合同。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很難證明許多類似案件具有敗訴風險。


四、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後發現房屋不在拆遷範圍

在實踐中,也有不少人在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後,發現房屋不在拆遷範圍之內,而是因為被拆遷人的房屋不在拆遷許可範圍之內,於是雙方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由於主體不合格、其權利和拆遷補償協議的簽訂,而且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無效的。

拆遷方故意隱瞞拆遷範圍,拆除被拆遷人房屋的,對被拆遷人遭受的損失,由拆遷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拆遷方以簽字蓋章為由,拿走被拆遷人簽好的補償協議後修改

在實踐中,往往是被拆遷人簽字後,由拆遷方在簽字蓋章的基礎上,將被拆遷人簽訂的協議收回。根據法律規定,賠償協議簽訂後,合同即生效。雖然被拆遷人可以主張合同是被拆遷人變更的,但在拆遷協議被司法機關確認為無效、可撤銷、可變更之前,上述不是事先約定的,那麼拆遷方可以要求將房屋從本合同涉及的房屋中拆除,這對房屋的拆除極為不利。

因此,對於被拆遷人來說,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應要求拆遷人當場簽字蓋章,然後遵守原協議,只有這樣才不會遭受拆遷協議的損失,此外,在拆遷談判過程中,也可以通過音頻、視頻等手段證明雙方口頭約定的協議內容,以做證據。

此外,拆遷協議無效的情況還有以下幾類:1、被拆遷人與沒有能力移除民事權利的被拆遷人之間訂立的拆遷協議無效;拆遷人與其他拆遷人之間訂立的拆遷協議無效。2、被拆遷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或者被拆遷人是受限制人,被拆遷人與另一方訂立的拆遷協議無效。


民法上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包括下列兩種:(一)指除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外,10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的公民。(二)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一般情況下他們簽訂的合同是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這樣的合同只有通過了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認,才能使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效力待定合同產生效力。


最後提醒大家,在徵地拆遷中如果遇到了拆遷糾紛要第一時間向相關部門反映或是諮詢專業律師,在反映沒結果的情況下可申請複議或是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律師週刊


籤,現在拆遷可不會像以前那樣那你沒辦法了,現在的拆遷公司都是大風大浪過來的,再說了,不籤 你又有什麼好處,看別人住新房,你呢,自己住在破破爛爛的房子裡,你心裡好過嗎?最後吃虧的還是你自己,現在不是早點拆還給你獎勵錢的嗎?

所以我勸你還是簽了吧,畢竟胳膊擰不過大腿,萬一因為你一個人導致整片區域不拆了,鄰里街坊還不得恨死你,你還怎麼住!

自己想想清楚吧


蘇蘇的小強


就剩你一戶覺得低?拆遷範圍內超過百分之七十對拆遷政策無意義的被拆遷人,拆遷方案才會走一會三函或過區政府專題會並上報市政府副市長過會簽字後啟動。北京的拆遷已經很惠民了,除了國有土地徵收的項目稍微比不上宅基地拆遷。但也能在同等區域內置換成更大的房子。如果選擇貨幣的至少可以在其他小區購買。拆遷款低的標準是什麼?難道因為拆遷就想從順義的房子換成西城的房子?


名天


本來對回答問題不感興趣 但看了這麼多答案沒靠譜的 尤其是律師的 這不忽悠人呢嗎 你感情不是當事人不用遭罪 外地我不知道 但至少北京拆遷公司不會強拆 拆遷公司是以總拆遷款的百分比來提傭 也就是說拆遷補償款越多拆遷公司越合適

拆遷款分兩種 一種是政府出錢另一種是開發公司出錢 你要先看你們家的地被徵收了是幹什麼用 規劃是什麼 (土儲或綠地等)如果政府徵收也就是說政府出錢 雖然有個甲方 但最終是政府買單 這種情況建議隨大流 早簽約越好 確實是早簽約早選房 不然面臨的後果就是周邊都拆了 剩下幾家孤零零的在工地上生活 有可能幾年都不動了 有時每週都會有人找你談 單位朋友等一切能發動起來的人都會去勸你 但你的額外要求基本不會滿足 就算是最後扛不住了 也是有命拿錢沒命花 因為精神壓力會很大 最後剩個一兩戶走法院程序強拆 我在項目上見過幾戶 老兩口帶條狗 住在破房裡沒錢看病 精神壓力很大 就為了給孩子多要點拆遷款 這些孩子也操蛋 就給老兩口仍在破房裡 看著特別可憐 就算他們拿到錢 估計也享受不了幾年了 我雖然同情他們 但政策是區政府工作會議通過的 沒有辦法改變 頂多就是應扣的款項不扣除 這過審計還要擔責 其實有時候政府工作會也挺為難的 想給拆遷戶多一點補償 但要考慮整體安排和其他區縣 儘量減少貧富差距 所以最近拆遷補償款越來越少 我代表拆遷公司多次參加過這種會 確實挺為難 不要聽某些人說 因為不是參會者不會知道這些事 不偏不向的說確實為難 反正參會的不花自己的錢 錢越多活越好乾 誰會自己給自己增加難度

另一種就是開發公司拆遷,當然安置補償款也會通過區會議 但錢是開發公司出 會很精打細算 拆遷公司的取費也是按補償款的多少來定 這種拆遷越來越少 因為很難協調開發公司和被拆遷戶的關係 所以現在基本都是以政府徵地為主

遇到拆遷最好要改變心態 想當釘子戶佔到便宜很難 如果你佔到便宜啦別人怎麼辦 這很不公平 每家都有各種困難 照顧不過來 做釘子戶你要做好精神肉體等準備 勸各位一不要抱幻想拆遷後變富翁 二別做釘子戶有錢趕緊花 別往醫院送 每個項目一啟動都會有幾個老人去世或得病 有因為家裡糾紛的 有著急的 拆遷是好事 改善居住環境而已 別想太多 別聽別人的我能讓你多拿錢 反正他不去受罪 而且有審計的 不可能突破政策胡來

遇到拆遷建議跟拆遷公司搞好關係 拆遷員會告訴你怎麼把自家利益在政策範圍內最大化 政策範圍內很重要 前幾年我遇到過超過政策範圍有往回退的 每個拆遷組有績效的 全走了拆遷員是有獎勵的 你不走頂多就是扣點獎金 但你想想最後有人會幫你嗎 反正獎金沒了 你走不走跟拆遷員也沒關係 最後幾個組一合併你指不定歸誰管呢 其實拆遷員也不花自己錢 能多爭取對他也沒壞處。

我寫這麼多是因為在項目上 很多都是老人在看房子 子女去上班或根本就不住在這 父母為了給子女多要點錢在破房裡守著 可憐天下父母心 我只是不忍心看著這些老人受罪 多要點錢真的不能幸福 何況很多老人說要分給這個子女那個孫子的 自己捨不得花 也沒什麼可花的 說了這麼多願意聽您就聽 不願意聽的您也別抬槓 我也懶得回 不是拆我家 跟我沒關係


yu85772


只要拆遷公司是按照59令執行的,也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間你沒有異議,你最好籤了,要是不籤等著強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