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6部門聯合發文 推進個體工商戶扶持政策落實

每日甘肅網蘭州4月3日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 金奉乾)今天,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商務廳、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政策落實工作的推進方案》,從幫助個體工商戶儘快有序復工復產、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持續破解個體工商戶融資難題、方便個體工商戶進入市場、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力度等方面做出安排部署。

《方案》指出,符合各地復工復產規定的個體工商戶,無需批准就可以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其復工營業。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減免或緩繳社保費用。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納入此次減免範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保),可申請緩繳養老、工傷、失業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今年可以按規定自主選擇繳費基數及繳費時間。同時,在疫情期間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按時足額髮放。對疫情期間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全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徵收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對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減免一個月以上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在免收租金期間,對免收租金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免稅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方案》要求,持續破解個體工商戶融資難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個體工商戶,各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抽貸、斷貸、壓貸,不得壓減貸款規模和授信額度。對因疫情影響暫時還款困難的到期貸款,要靈活調整還款期限和方式,提前做好展期或續貸安排。

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群體,鼓勵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疫情防控期間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感染新冠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1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

《方案》指出,要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力度,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對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電力用戶,在計收用戶電費時按現行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對經政府認定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場所的用電、用水、用氣,實施階段性緩繳費用,緩繳期“欠費不停供”,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補繳應繳的各項費用,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欠費的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等中小商貿流通個體工商戶不停水、不停電、不停氣,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解個體工商戶資金壓力,保障用能供應和正常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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