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人生前將房屋分配給子女是否合法有效?

古月日堯233


1.如何將房產轉讓給孩子?2.根據房產贈與辦理房產過戶:1。父母帶《身份證》 《戶口簿》 《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證》和孩子帶《父子關係證明》 《身份證》一起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戶口簿》公證。然後到當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並將房產過戶到子女名下。2.轉讓費;

(1)公證費;按房價的2%納

(2)評估費:按房價的0.5%納

(3)契稅;支付房價的3%

(4)土地增值稅;支付房價的1%

(5)所得稅;支付房價的1%

(6)產權登記費:80.00元。

根據房屋買賣情況辦理權屬轉移:1。《婚姻證明》 《房屋產權贈與合同》 《身份證》 《戶口簿》的父母和《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證》的子女到當地房產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的過戶,並將房屋產權轉讓給子女名下。2.轉讓費;(1)契稅;首次購買不足90平方米的,按1%付;90-140平方米按房價的1.5%付;超過140平方米的按房價的3%付。(2)營業稅:房屋產權五年免徵,不足五年按房價的5.5%納。(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五年以上免徵,五年以內按房價的1%納。(4)所得稅:房屋產權免徵五年,不足五年的,按房價的1%房屋原值與現值之差的20%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以前契稅繳納的稅款計算)(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計算。(6)產權登記費:80.00元。(7)房屋評估費;支付評估金額的0.5%。

夫妻之間房地產的轉讓情況如何(1)婚姻關係期間,房地產的轉讓:在婚姻關係期間,無論夫妻雙方同意一方的婚前房地產歸另一方所有,還是雙方的婚姻房地產歸一方所有,都是房地產的贈與。捐贈公證書應當在辦理財產轉移手續前辦理。應該指出的是,在現實生活中,當申請登記時,配偶一方申請婚姻內獲得的不動產,而不是雙方一起申請。因此,對於以丈夫或妻子的名義登記並實際由丈夫和妻子共有的房地產,夫妻雙方應共同向房地產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配偶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和婚姻關係證明。(2)因解除婚姻關係而轉移房地產:夫妻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包括:雙方在民政部門申請離婚手續,並在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後取得離婚證書;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人民法院可以調解或者決定解除婚姻關係。因夫妻婚姻關係解除而導致財產轉移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離婚證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由雙方共同申請。如果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獲得不動產的一方可以根據已經生效的法律文件直接處理。


廣佛肇房產專家


您好!

合法有效是過程,不是結論。其實這句話應該這麼說就對了:

房屋產權人生前完全可以通過合法、有效的手段,將個人房屋分配給子女

題主可能主要考慮的是“合法有效”的問題。這裡分兩個方面說明一下:

如何做到合法有效?

要保證合法有效,首先要有一個前提:房屋屬於產權人個人合法財產。

在這個前提之下,房屋產權人有多種手段和方式來解決分配問題。保證合法有效,有以下三個要點:

  • 分配的方式要完全合法有效。生前進行分配,有三種方式:買賣、贈與(生前即完成)、繼承(身後)。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形式。
  • 分配的過程、手續要完全合法有效。舉個例子,如果是買賣,就要嚴格按照買賣流程、依據限購政策要求、相關稅費管理規定執行;如果是繼承,要麼訂立合法有效遺囑,要麼什麼都不做、等到過世後按照法定繼承來。
  • 子女必須“合法有效”。大家可能會問:子女還有無效、非法的麼?有。例如,老人把財產全分配給某個子女了,但是,還有“雙無”(無收入來源和無勞動能力)的孩子沒有留份額,這種情況下就涉及到“無效”的問題。有強制規定:必須要為這類群體的子女留有必要份額。

合法有效的分配方式有哪些?

前面提到過,主要三種方式。這裡圍繞著“合法有效”,簡單展開說一下:

1.買賣

屬於生前即分配完成的方式。要點是:

  • 父母的房產必須是可買賣房產。最簡單是是商品房。常見的,例如農村房、承租房、軍產房(未移私且為經單位同意)、央產房(沒有上市許可)、單位集資房(未經單位許可)均不能進行提前買賣。
  • 子女必須有接受資格
    。要滿足當地限購政策的要求。

2.贈與

屬於生前即分配的方式。要點同上。

3.繼承

屬於身後分配的方式。這種方式與上述兩種方式區別很大:

(1)如果是法定繼承

不存在生前分配的問題。到時候按照繼承法規定的順序繼承人進行繼承,至於子女之間如何分配,靠的是子女之間的協商,與父母無關。

(2)如果是遺囑繼承

這裡的核心就是遺囑的合法有效性問題。要想通過遺囑提前安排,至少要保證做到以下四點:

  • 父母符合訂立的前提條件。父母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必須出於個人意願、財產必須是個人合法財產。
  • 子女必須符合能夠繼承的條件。要特別注意:是否有必須要有份額的“雙無”子女,子女無任何虐待傷害老人行為。
  • 遺囑形式必須合法有效。只能在五類中選擇: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或者口頭遺囑(臨終前)。其他形式,包括打印遺囑、夫妻共立遺囑等,都不受到法律的明文保護。
  • 遺囑本身必須合法有效。包括遺囑內容的闡述(文字或者語音,因形式而定)、遺囑過程證據收集與保存。


一紙家書


您好,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律師為您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後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表示,有本人的簽名並註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以按照自書遺囑對待,可以認定遺囑有效。

立遺囑人如果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才可以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如果遺囑中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為無效。


根據每個家庭遇到的情況不一樣,需要分類對待,希望可以幫助到您,若需要更加細緻有針對的解決問題,歡迎致電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讀一遍你這問題的句子麼就曉得是可以的呀,還用回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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