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農戶+合作社”新型合作主體是實現土地集中連片的有效辦法

“公司+農戶+合作社”新型合作主體是實現土地集中連片的有效辦法

家庭聯產承包制大大激發了農村活力,改變了農村的落後面貌,實現了我國農業、農村偉大變革和快速發展。現階段,聯產承包一家一戶分散經營所帶來的土地碎片化的弊端已經顯現,成了農業現代化嚴重阻礙。土地碎片化就無法實現集約化、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和現代化,實現土地集中連片勢在必行。實踐中,構建“公司+農戶+合作社”新型合作主體是實現土地集中連片的有效辦法。

實現土地集中連片必須堅持農民聯產承包的政策不變,不能“走老路、開倒車”,必須保障農民利益不受損失。目前實踐中實現土地集中連片有多種形式,概括越來可分為兩大類:土地流轉模式與合作經營模式。

土地流轉模式又分為“對內、對外”兩種。對內主要是農村內部、農民之間通過流轉實現集中連片和規模經營,這種方式最終會發展為家庭農場。對外主要是社會資本(包括個人和機構)將農民土地流轉出來實現集中連片,這種方形往往出現農民和資本的矛盾甚至對抗。無論“對內、對外”都形成了多數農民事實上失去了土地,一旦出現大面積天災、瘟疫、經濟衰退等不可抗力因素,失地農民或將因失去基本保障而引發社會問題。大規模土地流轉有待實踐檢驗和理論總結。

“公司+農戶+合作社”新型合作主體是實現土地集中連片的有效辦法

合作經營模式是由農戶自發組織越來合作經營的合作社為主體,以實現土地相對集中連片、規模經營的模式。隨著合作社的不斷髮展壯大,更多的農民加入合作社,土地集中連片的規模也就不斷擴大。這種模式如果沒有資本的進入,發展往往比較緩慢,也不很穩定。公司(資本)的加入就具有積極的意義。

“公司+農戶+合作社”新型合作主體的模式是農業企業通過為農戶、農民合作社提供生產資金、生產資料、技術指導、標準化種植等服務的方式推動農民組織越來,規模化、標準化種植,農戶、合作社將其產品以訂單方式提供給公司,公司統一與農民、合作社分享利益、分期結算的方式。這種方式在保障農民利益的前提下,讓農民分享了產業利益,實現集中連片、規模經營的同時,更實現了共同富裕的目標。目前,這種模式深受農民歡迎。

“公司+農戶+合作社”新型合作主體是實現土地集中連片的有效辦法

實踐證明,構建“公司+農戶+合作社”新型合作主體是實現土地集中連片、共同富裕的有效辦法,我們希望這種模式得到扶持和推廣,讓更多的農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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