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初三4月13日開學

新華社杭州4月3日電(記者俞菀)記者從3日召開的浙江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浙江省高三、初三將統一於4月13日開學。中學其他年級、小學高段(四至六年級)於4月20日以後開學,小學低段(一至三年級)於4月26日以後開學,幼兒園於5月6日後看情況開學。高等學校按4月下旬開學做好準備,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浙江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說,當前,浙江省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效,企業復工復產和群眾生活日趨正常化。經過專家論證、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後,認為學校有序開學的條件基本具備,可以分層分類分地區組織學校開學。

除高三、初三統一於4月13日開學外,其他所有學段的開學具體時間,由各設區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並公佈。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暫時無法按時返校的師生,允許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國學生和外籍教師暫不返校。

各類校外培訓機構須經有關部門核驗防疫條件合格後,方可恢復線下培訓;其中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下培訓,不得早於當地中小學全部開學後一週開展。

據悉,為了保障開學後的師生健康安全,浙江主要採取了四項具體措施:開學前即對返校師生健康狀況做了全面排摸,摸清底數並建立了“一人一檔”;師生憑藉“健康碼+測體溫”後方可進入校園,體溫異常者不得進入校園;對缺課學生要追蹤原因,對發燒等健康症狀瞞報的將依法追究責任;衛生健康部門將一校派駐一位健康指導員,加強精準排摸和規範處置;組織學校加快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和消殺,按照防疫要求檢查驗收,條件不具備的學校不允許開學。

“廣大師生可參照浙江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公眾科學防疫的要求佩戴口罩。各地區疫情防控形勢不同,各學校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學生上課時是否需要佩戴口罩,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後公佈。”上述負責人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