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丨村民的土地被“強行”種植? 水府旅遊區管委會自有說法

湘潭在線4月3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何興安)日前,湘鄉市溪口漁場丁家組一位李姓村民向湘潭日報熱線反映:湘鄉市湖南水府旅遊區管委會在未徵得同意的情況下,在村民所有的山地強行種植樹苗。事實是否如此?3月26日,我們趕赴現場調查。

在李姓村民的指引下,我們來到一處名為“石頭山”的山坡地。這裡緊臨水庫,土壤翻新不久,剛剛栽種了桃樹苗。今年30多歲的李姓村民說,這塊山坡地一直由溪口漁場丁家組、老屋組和從山組的10多戶村民耕種,“小時候我種過西瓜和花生”。

這些桃樹是前幾天水府旅遊區管委會栽種的,當時有村民前去阻工,差點起了衝突。村民們說,這塊土地屬於集體,水府旅遊區管委會無權開發種植。

村民們的說法是否準確呢?水府旅遊區管委會提供了3份材料予以回應。

一份是湘革發(71)135號文件的複印件,其中表明,1971年,湘鄉縣委為了籌建溪口漁場,把棋梓公社蛇潭大隊的鵝婆山等處一部分山坡地(包括“石頭山”)劃為溪口漁場基建範圍,由國家按規定付給了生產隊徵收費。

我們在從山組組長劉君良那看到一份材料,印證了“徵收費”一事。這份名為“鵝婆山工程徵購三塘生產隊林田旱土茶林計算表”的複印件,記錄了三塘生產隊(現分為老屋組和丁山組)和從山生產隊(現為從山組)所得徵收費的具體數目,田土林地均按每畝收成核算費用。

還有一份是1989年10月31日批准發證的《土地登記申請書》複印件,裡面顯示,位於棋梓鎮蛇潭村鵝婆山的湘鄉市溪口漁場三分場的243375平方土地屬於國有土地,其中特別註明“包括石頭山在內”。

最後一份是2003年“關於解決湘鄉市溪口漁場移民開發站辦公生產基地的座談會紀要”,“紀要”註明,溪口漁場將石頭山梨園部分國有土地無償提供給移民開發站長期開發使用。

“這些材料清楚地表明,石頭山的山坡地屬於國有性質。”水府旅遊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我們,湖南水府旅遊區成立後,溪口漁場劃歸旅遊區統一規劃發展,石頭山自然也在範圍內。

近年來,石頭山及周邊的山坡地由於種種原因均沒有有效利用起來,除了部分群眾種點蔬菜、花生之類,大多時間都在荒蕪。今年,水府旅遊區管委會依託移民後扶項目,有意將這裡打造成休閒旅遊區,帶動附近的移民脫貧致富。

遭到群眾阻工後,水府旅遊區管委會派出3個工作組,分別到老屋組、丁山組和從山組上門解釋,目前已取得大多數群眾的理解和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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