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6年前“投毒殺人案”再審改判無罪,可申請國家賠償!

  河南16年前“投毒殺人案”再審改判無罪16年前2名孩童因“毒鼠強”中毒致一死一傷,吳某被認定為兇手,曾被判3次死緩1次無期。今日,吳某改判無罪。那麼對於吳某其是否可以向國家申請國家賠償?國家賠償的標準是多少?最終可以獲得多少錢?


河南16年前“投毒殺人案”再審改判無罪,可申請國家賠償!


  一、吳某投毒案案情介紹、最新消息

  吳某是河南省民權縣的一名普通村民,2004年卻因同村兩男孩服用“毒鼠強”一死一傷案,被列為嫌疑人。吳某兩次被判死緩後,始終堅稱無罪,並不斷申訴而備受關注。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4月1日上午9點,吳某涉嫌故意殺人案再審案件宣判,被羈押5611天后,吳某被改判無罪。隨後,在浙江金華監獄服刑的吳某被無罪釋放。

  我們始終要相信正義一定會來的,雖然是遲來的正義,但是對於吳某來說,或許無罪釋放的今天才讓吳某感覺到真正的平靜,因為一切都是自己預料到的,波濤洶湧後的平靜讓自己覺得如此安心。而自己是否申請國家賠償,或許對於他已經沒有那麼重要,但是為了自己的,必須要給予自己青春一個交代,為自己伸張正義,因此申請國家賠償也屬於再正常不過。

  二、國家賠償的標準是多少?最終能獲得多少賠償?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通知,公佈自2019年5月15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15.94元。

  國家統計局2019年5月14日公佈,2018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額為82461元;日平均工資為315.94元。

  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自2019年5月15日起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我們始終相信法律的正義,相信只要我們沒有違法犯罪,終有一天沉冤得雪,而如果有人違法犯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終有一天會得到懲戒。我們中國人相信一句老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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