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高管勞務報酬個稅高達45% 用這兩個思路解決稅負降至4%

很多企業都面臨著高管、技術骨幹工資薪酬比較高,業務人員銷售提成比較高的情況,如果按章納稅,個人所得稅的稅負會很重,繼而影響員工個人的實際收入降低,可能會帶來優秀員工的流失。但又沒有很好的辦法進行解決,只有通過老闆借款或隱瞞收入利用個人卡收款後私下發放這部分超額薪酬和提成,不僅這部分超額工資無法正常列入成本抵減企業所得稅,還埋下了兩個風險點:

股東、高管勞務報酬個稅高達45% 用這兩個思路解決稅負降至4%

合理避稅

1.借款越借越多,往來款項又成為稅收風險。

2.個人卡收款隱瞞收入,在銀行監管越來越嚴的情況下,很容易因為個人卡的原因引發稅務風險。(這裡主要講述個稅過高的問題,以上兩個風險點的問題這裡我就不進行闡述了)。

有的企業也利用了一些籌劃方法,例如:臨界點節稅、工資福利劃分等方法。這些方法是有一定效果的,屬於傳統方法,但侷限性在於,對於收入偏高的員工,起的作用就很有限了。

這裡,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比較實用的一種方法,我們稱之為“勞動關係轉變為業務關係”。

簡單概括為下面兩種方式:

1、高收入者成立個獨,進行業務分包

由這部分高收入員工個人或委託代理人成立XX服務中心,該企業為非法人制的個人獨資企業,該企業成立在稅收優惠區,該企業為非法人制沒有企業所得稅,只需要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一般服務業可以核定為3.5%,由該服務中心與公司簽訂服務合同

(例如:企業管理諮詢服務、市場推廣服務等相關服務),公司將市場推廣、技術開發、企業管理升級等業務外包給該服務中心。服務中心正常提供服務並開具發票給公司(如果是專票,公司可以正常抵扣的),公司合規的支付服務費,服務中心繳納3.5%的個人經營所得稅後,稅後收入屬於合法收入就可以進行自由再分配了。

案例分析:

某企業高管李先生,年薪200萬元,其中,年專項扣除金額為4萬元,年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為6萬元,則李先生需要繳納個稅金額為:(200萬-6萬-4萬-6萬)*45%-18.1920≈64.6萬,稅收壓力大!

如果註冊成立個人獨資企業,與用人單位商量,將工資薪金所得,轉化成諮詢服務費等,以公司對公司的形式提供服務。另外,個人獨資企業申請了核定徵收個稅,核定稅率為10%。

那麼,李先生需要繳納稅款如下:

增值稅:200萬/(1+3%)*3%≈5.8萬

附加稅:5.8萬*10%=0.58萬

個稅:200萬/(1+3%)*10%*20%-1.05≈2.8萬

納稅總額約為9.18萬

節稅50餘萬,節稅比例高達90%

2、 由高收入員工個人或委託代理人成立諮詢類個體工商戶

(可以1個人也可以2.3個人成立一個,主要是衡量超額工資部分一年金額有多大)。

需要對個體工商戶的個人經營所得稅進行核定,由該個體工商戶為公司提供服務(例如:企業管理諮詢服務、市場推廣服務等相關服務)並開具普通發票,公司合規的支付服務費。

每季度開票額不超過30萬,該個體工商戶是免增值稅的,只需要承擔繳納核定的個稅(核定標準以當地稅務機關為準,在操作前請諮詢當地稅務局,一般情況只要可以核定,稅率都不高,很多地方是在1%-1.5%的範圍)後,該個體工商戶的稅後收入就可以進行再分配了。

最後提醒:親愛的財務人員以及企業負責人:合理避稅,守法經營,杜絕預警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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