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覓得“生財之道” ,靈山一男子用打印機制造假鈔獲刑!

除了100元,50元的紙幣

其餘諸如20元以下的紙幣

你會仔細檢查真假嗎?

以為覓得“生財之道” ,靈山一男子用打印機制造假鈔獲刑!

今天檢察官就來給大家講述一起偽造貨幣的真實案例:靈山一男子妄想不勞而獲,不惜鋌而走險做起一門“好生意”——偽造假幣非法牟利,最終鋃鐺入獄。


覓得“生財之道”

被告人溫某甲和溫某乙(另案處理)是夫妻。從2019年開始,溫某甲從網上購買打印機、防偽紙、水印印章等物品,在自己家中打印製作20元面額的假幣出售,溫某乙亦參與幫助打印製作和出售。期間溫某甲還交代溫某乙,如果其出事,便由溫某乙銷燬和丟棄放在住宅內的人民幣假幣、水印印章、打印機和防偽紙等物品。


欲瞞天過海銷燬證據

2019年7月17日19時許,被告人溫某甲在靈山縣靈城街道某處出售其偽造的400張20元面額的假幣給被告人李某某,得款人民幣1000元,後民警趕到將溫某甲、李某某當場抓獲。當晚,溫某乙知悉被告人溫某甲可能因製作假幣的事被抓後,便將遺留在住宅裡面打印製造出來的10張20元面額的人民幣假幣和水印印章燒燬,將打印機和防偽紙丟棄。經鑑定,所繳獲的疑似人民幣假幣和火燒過的疑似人民幣假幣殘留幣均為假幣。

以為覓得“生財之道” ,靈山一男子用打印機制造假鈔獲刑!

以為覓得“生財之道” ,靈山一男子用打印機制造假鈔獲刑!

▲溫某甲指認假幣

違反貨幣管理法規受嚴懲

經過審理,由靈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靈山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溫某甲犯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被告人李某某犯

購買假幣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檢察官說法 :

假幣是國家明令禁止製造、運輸、購買、使用的,廣大群眾切勿把買賣假幣當成“發財”的“捷徑”,不要因小失大。目前違法分子更傾向於選擇10元、20元面額的假幣,因為不易引起消費者的警覺,廣大消費者在買賣物品時一定要提高警惕,無論面值大小,牢記“一看、二摸、三聽、四測”口訣鑑別,一旦發現或不小心收到假幣,請及時交給銀行並報警,不能讓違法分子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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