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退市首單:上交所決定*ST保千終止上市

本報記者張歆

4月1日,上交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議意見,作出了對*ST保千股票實施終止上市的決定。值得關注的是,3月1正式生效實施的新證券法,進一步強化了交易所的退市主體責任。對*ST保千的終止上市決定,再次充分表明了監管方面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決心。

據瞭解,此次*ST保千終止上市,觸及了淨資產、淨利潤和審計報告意見類型3項財務類強制退市指標。整體來看,作為今年第一單終止上市案例,退市事實清晰、依據明確。

具體而言,*ST保千因2017年、2018年連續兩年淨資產為負和連續兩年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根據規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24日起被實施暫停上市。2020年3月13日,*ST保千披露了2019年年度報告。年報顯示,公司2019年度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9.32億元,2019年末淨資產為-59.79億元,2019年財務報表繼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相關財務指標已經觸及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4.3.1條第(一)項規定的淨資產、淨利潤和審計報告意見類型3種應予強制終止上市的情形。

2015年2月經證監會核准,原滬市公司中達股份發行股份購買深圳市保千里電子有限公司100%股權,同時向原大股東出售全部資產和負債,並於2015年3月重組實施完畢。2015年4月27日,中達股份簡稱更名為保千里。可是之後不久,公司就被發現在重組上市過程中存在相關股東通過提供虛假協議,導致虛增標的估值作價2.73億元的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和上交所在2017年8月份、12月份分別對公司及相關方作出行政處罰和紀律處分決定。2018年5月份,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再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17年公司全年出現77億元的虧損,此後更是連續三年虧損。

據瞭解,自其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以來,*ST保千已經累計發佈了近10次風險提示公告。這些公告都提醒投資者注意公司面臨的退市風險,市場和投資者也已經對公司退市有了充分的認識和預期。

近年來,監管部門不斷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已經形成了退市整理期、重新上市等一系列的常態化退市制度安排和實踐操作。從目前重新上市實踐情況來看,上市公司退出滬市主板市場,並不代表公司失去了法人主體資格,公司摘牌後,還可以繼續努力改善經營,積極恢復造血能力。

業內人士認為,新證券法已於今年3月1日生效實施,進一步下放由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對股票退市環節和指標進行具體規定。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將根據證監會的總體工作安排,積極研究推進主板市場退市制度改革,通過進一步簡化退市流程、豐富退市指標、提升退市效率、加速出清殼公司,最終實現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生態環境、推動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的市場目標。

本文源自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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