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開展為期60天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

中新網4月1日電 據農業農村部網站消息,農業農村部日前印發《關於集中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為有效控制非洲豬瘟疫情跨區域傳播風險,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農業農村部決定自即日起至6月1日,集中開展為期60天左右的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

《通知》指出,加強場戶管理,嚴把飼養“源頭”關。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推動落實本地區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屬地管理責任,通過包場包戶等方式,將生豬養殖場戶防疫監督、疫情排查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人,實行監督人員網格化管理。落實生豬養殖場基本信息備案制度,實現規模豬場全覆蓋。對於生豬銷售價格明顯低於當地均價的養殖場戶,要列入重點監控,及時進行現場檢查,必要時進行抽樣檢測,嚴防染疫生豬調出。

《通知》明確,加強產地檢疫,嚴把生豬出欄關。加強產地檢疫申報管理,督促養殖場戶等落實檢疫申報主體責任,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按照規定時限提前申報檢疫;督促生豬收購販運單位和個人憑養殖場戶委託書代為申報檢疫。

嚴格按規程實施生豬產地檢疫,強化資料審核查驗、臨床健康檢查等關鍵檢疫環節;科學開展動物疫病風險評估,做好跨省調運種豬產地檢疫工作。規範產地檢疫證明領取、使用和管理,加強檢疫證明電子出證賬號管理,明確出證人員的權限和責任,嚴禁“隔山出證”、倒賣檢疫證章標誌等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稱,加強調運環節監管,嚴把流通運輸關。各地要以縣域為主,安排專人分兵把守當地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協調當地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嚴查調入調出生豬和運豬車輛,建立查驗臺賬。

發現“三無”生豬(無檢疫證明、無牲畜耳標、車輛未備案)的,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下,由貨主負責就地就近隔離觀察15天;出現生豬發病、死亡或檢出非洲豬瘟陽性的,要堅決撲殺並不得給予補助;對違規經營主體一律依法嚴肅處理。建立生豬運輸車輛黑名單制度,對違法違規運豬車輛取消備案。

《通知》要求,加強落地監管,嚴把到達接收關。嚴格落實生豬跨省調運到達目的地後有關防疫和監管要求。對用於屠宰的生豬,要嚴格核對產地檢疫證明附具信息與實際到場情況是否相符,及時回收產地檢疫證明,嚴防產地檢疫證明流失;嚴格按規程開展屠宰檢疫,發現疑似非洲豬瘟臨床症狀以及脾臟、淋巴結等典型病理變化的,要立即採取控制措施並及時按程序報告。

對於繼續飼養的生豬,要督促落實跨省調運非種用生豬落地24小時報告制度,對於未履行報告義務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處罰。要嚴格履行跨省調運種豬隔離觀察制度,經隔離觀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飼養。

《通知》提到,加強全鏈條監管,嚴把信息對接關。要依託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等信息化平臺,逐步探索建立生豬免疫數量與檢疫申報數量相結合、產地檢疫與運輸監管相結合、啟運地出證與目的地反饋相結合的動物檢疫全鏈條信息化監管模式。

加快推進生豬養殖場戶基本信息、免疫信息與電子出證系統對接,嚴把產地檢疫出口;在運輸環節依託電子出證系統查證驗物,做好監督檢查痕跡化管理;加快推動車輛備案系統與動物檢疫電子出證平臺對接,完善生豬運輸車輛信息化管理;推進將生豬到達信息和屠宰場入場信息及時錄入電子出證系統,並實時推送給全國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臺。

《通知》強調,嚴打違法違規行為,嚴把監督執法關。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認真組織核查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線索;通過監督檢查、明察暗訪、接訪舉報等方式,對轄區內是否存在非法調出調入生豬行為進行拉網式排查。

要密切省際間動物衛生監督協作,加強線索通報和信息會商,對涉及跨省調運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一查到底。加大對經營、運輸染疫豬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排查力度,一旦發現要及時固定證據,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發現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部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