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捕馬麝出售麝香 西藏日喀則依法對5人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本報訊(記者張超)近日,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桑珠孜區檢察院對其某等5人以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19年1月中旬,其某、索某為謀取利益,在日喀則市桑珠孜區境內佈置鐵製獵具獵捕野生動物,並約定兩人每隔幾天分別去查看捕獲情況。同年1月22日,其某在查看佈置獵具點時發現一隻被套馬麝屍體,但麝香和獵具已被人取走,隨即在附近的放牧點找到了取走麝香、獵具的旺某和米某,協商達成由其某、索某、旺某和米某4人平分出售麝香所得錢款的協議。下山後,其某將麝香出售給買家阿某,非法獲利3800元,4人每人分得950元。經鑑定,其某等人非法獵捕的馬麝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

  該院審查後認為,其某、索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和其某、索某、旺某、米某、阿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破壞了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近日,該院對5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其某等5人賠償造成社會公共利益的經濟損失及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如果不對這類非法獵捕、買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施以嚴厲的法律制裁,將對野生動物的生存造成嚴重威脅且破壞生物的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最終將會使人類生存環境惡化,損害人類自身利益。”承辦該案的檢察官說。


來源:檢察日報 2020年4月1日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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