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實行,黑龍江公積金將有大變化!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可以“提款”

4月1日,來自黑龍江省住建廳的消息,《黑龍江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9種情形可申請提取存儲餘額


《辦法》明確,繳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無房職工連續繳存3個月以上租房自住的;


(四)老舊小區改造和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


(五)退休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八)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滿6個月未再就業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繳存人符合本辦法上述(一)、(二)、(三)、(四)項情形的,可以同時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繳存人購買的自住住房為多人共有的,共有人之間關係為同一戶籍的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繳存人符合提取條件但同時尚未還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繳存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必須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購買自住房

提取額不應大於實際支付房款


繳存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套房可辦理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對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額不應大於實際支付的購房款;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額不應大於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費用。


繳存人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分次提取,累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償還貸款本息總額。


無房職工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擬定。


繳存人申請老舊小區改造提取的,提取額度不應超過居民出資部分;申請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的,提取額度不應超過分攤費用。


繳存人符合之前所列(一)至(九)條件中的(五)(六)(七)(八)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為本人住房公積賬戶全部存儲餘額,同時註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繳存人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餘額,同時註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因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提取公積金

應提供符合當地所需證明材料


在提取憑證方面,能夠聯網核實提取業務信息的,不得要求繳存職工重複提供,並在本級政務服務網上發佈公積金提取受理條件和辦理時限。


其中:


老舊小區改造和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應提供符合當地公積金中心所需要的業務證明材料。


退休的,應提供退休證明材料,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免提供。


繳存人調離本行政區域的,按異地轉移業務流程辦理。


繳存人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且封存6個月後仍未再就業的,提供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的文件或協議。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應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證明材料和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


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提供死亡職工戶籍註銷證明、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具有法律效力的繼承或受遺贈文件。


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

構成犯罪的追刑責


同時,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提供的業務證明材料不實或屬偽證、虛構住房消費行為,騙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積金的,由公積金中心負責追回被騙取的住房公積金,並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業務,同時將失信人員信息報本地區誠信信息管理部門;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向其所在單位通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貸款期限不超30年

且到期日不超法定退休後5年!

我省公積金貸款新規5月施行


4月1日,來自黑龍江省住建廳的消息,《黑龍江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發佈。《辦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申請公積金貸款

須同時具備7個條件


《辦法》明確,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以下簡稱借款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具備按期足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能力;已按規定比例支付購房首付款;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及配偶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符合購房所在地公積金貸款政策。


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

且到期日不超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各地管委會可根據住房公積金歸集量、貸款需求量及房價等因素確定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


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不應高於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餘額的一定倍數,該倍數由公積金中心擬訂報管委會批准後實行,且不得超過管委會確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借款申請人擬申請公積金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80%。


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且公積金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房總價款時,借款人可向受委託銀行申請配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配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額度、期限、擔保方式和還款方式等由受委託銀行與公積金中心協商後確定。


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執行。


公積金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

按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還款法償還


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按期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公積金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公積金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分期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還款方式在借款合同中約定。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前還款的償還資金,按利息、本金的順序回收。


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時間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對逾期未償還部分,受委託銀行和公積金中心應對逾期貸款本息及時進行催收,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罰息。逾期還款的償還資金,按罰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的順序回收。


異地公積金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地公積金中心應配合公積金貸款地公積金中心開展公積金貸款催收工作,可扣劃借款人公積金賬戶資金用於歸還公積金貸款。


借款合同終止前死亡

這些人應繼續履行合同


解除或變更借款合同,須經原借款合同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同意。變更合同未達成前,原借款合同繼續有效。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終止前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財產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法定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應繼續履行借款合同。


保證人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或發生合併、分立、破產時,借款人應變更保證人並重新辦理擔保手續。


列入公積金失信名單

一定期限內限制辦提取、貸款


《辦法》明確,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積金中心有權停止支付公積金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全部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借款人採用欺詐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不按借款合同約定使用公積金貸款或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未經公積金中心同意,借款人將抵押住房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將抵押住房、質押物重複抵押、質押的;


借款人拒絕或阻撓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借款人公積金貸款期內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財產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騙取本人或他人公積金貸款的,應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業務,同時將失信人員信息報本地區誠信信息管理部門。


龍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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