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無責低薪3000,上完一個月被告知只有四百補貼該怎麼辦?

阿勝自我救贖


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很理解你的心情,這個問題有幾個方面你要搞清楚

1.你當時入職時談好的薪資待遇是口頭還是有白紙黑字,我們作為勞動者,在求職時切記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談好的薪資待遇福利等必須有書面性的證明,勞動合同必須籤,實習期有實習期合同,轉正以後有轉正的合同!以免後期出現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

2.對於此種情況,你有必要去找領導協商溝通,好好溝通,好事多磨,也表明你想在此公司好好幹的決心,畢竟是自己的辛苦錢,大家都不容易,所以能爭取的必須爭取!

3.雖然受此次疫情影響,造成很多公司都有虧損,作為領導以減少開支來減少損失能理解,但是老闆也不能這樣做事的,如果你溝通協商了還是沒結果,無論有沒有簽訂合同,建議你不要在此公司長幹,找工作和租房子有一方面比較像,找工作要找好老闆,租房子要找好房東!

4.每個人一份工作一個單位不可能幹一輩子,所以後期如果換工作求職中一定要多多注意,該有的合同協議必須有,當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失時,必要時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希望對你有幫助!

謝謝大家


寶雞愣娃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國家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你可以依據上述的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到當地區的勞動仲裁部門(勞動站)進行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因為員工只要在公司一個月上班全勤(即每月的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工作日不請假),公司就應該支付你當地最低薪資標準。

或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薪資進行支付,但不能低於當地最低薪資標準,你公司有給你籤勞動合同嗎?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向你支付賠償金。



HR墨田農夫


拿出自信和底氣,合同拍桌上,很多公司就是坑忍氣吞聲的員工,跟他強硬一點,你要的是你勞動所得。

先找hr談,公司換老總與你無關,給他壓力,如果他是和老總一起壓榨你的,他也會去和老總商量。如果他不是,也沒那個權限,就直接找新的老闆談。全程錄音,一開始不要太尖銳,引導他說出現實情況,等他把大概的信息都說完了,就說如果溝通無果,疫情期間你也不好過,只能走勞動仲裁了。

惹上勞動糾紛是公司不願意的事情,另外勞動法是無條件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只要你保存好證據,只有你贏的份兒。

再記住一個就是不管他們過程他們口頭答應你什麼,比如補貼,下個月加倍,都不要答應,能說這種話的公司也不太建議待下去。


一隻小緋羽


如果有勞動合同,而且條款規定明確,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即可。如果無合同,只是口頭約定,那就要自己提供證據才好申請仲裁。


長金老者


仲裁要


劉強律師


[應約回答]粗感你這是個勞動爭議。你可以在與資方協商無果後。提起勞動仲裁之”訴”。但請收集好證據。比如,你說的”事先談好了的”那些事情。仲裁機關人家可不是光聽你”講故事”的哦!你得拿出證據證實你的陳述。比如書面的勞動僱用合同,以及相關能夠證明你說的全是”事實”的根據來源等等。祝你順利!


嘮悟聊齋


參照合同以及相關的協議,找媒體 或者勞動部門 這個給你打折有點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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