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為什麼你要讓我睡在你的房間,而你睡隔壁?

兩個月後,“千式花坊”開張了。

花坊開業後,嘉華收到他母親的急召,必須趕回紐約去,為期七天。

時至今天,我離開澳門,來到臺灣已經剛好一年,歲數中的個位跳了一級,剛好十七歲。

嘉華走後的第二個晚上,他幫我準備好的食物就被“解決”了,冰箱空空的。從被窩裡爬出來,打算上街去補充存貨。

若說臺灣有甚麼讓我痛恨的,就是那個鬼天氣。八,九月天,太陽仍然傲得要命,高高的掛在天空,誓死要把人們燒成烤鴨才罷休。到了冬天寒流一個接一個,讓人只想抱著綿被不放。

披了件大羽絨,再套上一條厚牛仔褲,我不甘不願的出門去。

走在寂靜無人的巷子中,感覺分外陰森恐怖。而好死不死地,連街燈也壞掉了。

突然,我感到有一雙手抓住了我的左腳。

不會…這麼“邪”吧?

我不斷在勸著自己快點離開這個“鬼”地方,但我的同情心不允許。終於,我決定張眼低頭查看那是甚麼“東東”。

不得了了!那不是鬼,也不是“怪物”,而是一個人——一個活生生的人!

“先生,先生!你醒醒!”

“快…走吧!我不該…”

內心一番交戰,我仍是把他扶起來了。實因他一身的鮮血,背上有兩道血痕,左腳一拐一拐的,額上還開了個血口。

“別管我!”

男子努力的支起自己龐大的身軀,大概不想把我給壓垮。

“先生!如果我不救你,你想你會有甚麼結局?流血至死!”

男子一愣,只好妥協。但還是不忘加一句:

“你在惹禍上身。”

我連吃奶的氣力都使出來了,才把男子連拖帶拉的扶進了花坊的主屋。

已經很夜了,晚上十二點,不能驚動了其他人。所以我把他拉進了自己的房間。

“喂——喂——先生,你醒醒呀!你還沒死吧?我去叫救護車?”

男子搖搖頭,指指被我拿下擱在一旁的行動電話:

“打開通訊錄,找一個叫Yves的人…然後說出這裡的地址,告訴他,東方曦受傷了。”

我依命行事,在對方才剛說了聲“Yves”的時候,就報上了一大堆的話,立刻收線。

“為甚麼不能報警?”我盯著他。

男子冷笑:

“警察?你以為警方真的就能保我安全?何況,我也不是甚麼好人。這顯然是槍彈造成的傷口,你認為我真的該報警?”

我聽出他嘲弄的語氣,不自覺的抬高了下巴:

“沒有甚麼。而且我也相當明白,一個在半夜三更受傷躺在小巷中的人絕對不是甚麼“良好市民”。不過,既然我們每年都要納稅,不討回點就未免太闊綽了,也太笨。”

男子聽完,又呆了。好半天,才笑笑:

“看來,你還是一隻小豹呢,不怎麼好惹。對了,我叫東方曦。你呢?”

“我?邵淨寒。記住呀,這是恩人的名字。”

那個東方曦像是對“恩人”這二字十分不滿似的,索性不管我。而我見他沈默了,也懶得說話。

不到十分鐘,門鈴聲響了。我連忙拿起遙控把園中的大門打開,免得吵醒一屋子的人。

一群人走了進來,見了我就問:

“少爺呢?他傷成怎麼樣?”

態度不善!我最痛恨這種人,所以只是站起身走向房間,話也不說。

他們到底是甚麼人呢?來頭應該不小。剛進門的那些人抬了一大堆的醫藥用品進來,我立即就明白,他們原來是來替裡面那個東方曦治傷的。

不出半小時,那些人出來了。唯一說過話的那個向我招招手:

“小姐,我們少爺要見你。”

我氣得臉都白了,雙手叉腰走了過去,但並未進房門。

“這位先生,我想你們弄錯了一些事情。諸位腳下的是“千式花坊”,也就是我的地方。我有權告你們擅闖民居。我才是這裡的主人,這裡的老大。閣下剛才的手勢實在有點像是在“召喚”你的寵物,又或是你的下屬。很不巧地,我兩樣都不是。所以,請你給我尊重一點的態度,因為我有十足的權力去把你們通通趕出這座莊園。再有,你說“你們少爺要見我”,他是“你”的少爺,與我無關。我見不見他,也是我的自由,閣下無權干預。最後,清潔費自付,這是我的房間,我的床,而我不想睡一張帶血的床。我請清潔公司來弄乾淨後,帳單自會寄到閣下的信箱。”

那人顯然被我的連珠炮炸呆了,久久不能成言。

“好了好了,我進去找他了。你快快安排你要忙的事,記住別吵醒了屋子的人。否則後果自負哦。”

話畢,我走進我的房間。

“好點了沒有?小心調養哦。”那麼他就可以快快離去。

誰知這人也不笨,沒好氣的回我一句:

“想趕我走?行。等我的傷全好了再說吧,好久沒遇過你這樣好玩的人了。而看來,你的確十分討厭沒禮貌的人。看Yves,被你罵得啞口無言,怪可憐的。別怪他了,他就是這樣死腦筋。”

“或許…可能你說對了。我有一個朋友,初見面時也被我踹了一腳,痛得他眼淚也差點流下了。”

那個東方曦似乎在研究我的表情。

“心上人?”

“心上人的哥哥。那天是我自己跑上他家去找人,結果他來開門。他以為我也是他大哥的仰慕者,說了一句“不見”就要甩上門,被我踹了一腳。他是個賽車手,那天剛從日本比賽回來,連身上的賽車服都還未換下。而很不幸地,我也看那些把馬路當賽道的小混混很不順眼。”

東方曦細細地觀察著我的神情,小心翼翼的試探:

“那個心上人…對你很重要?”

我一愣。

“你何以見得?”

他搖搖頭,十分不贊同。

“你表現得太明顯了。單是那人的哥哥已會讓你痛苦,那他在你心中的地位必定高得驚人…呃!他傷過你?”

我垂下頭,不想回答他的問題。

“別問了,好不好?既然你自己已猜得出,又何必多此一舉的向我求證?別問了,我不想失去你這個剛得到的朋友,因為我從小就沒甚麼人緣…對了,看你的傷還是不要亂動的好,你就在這兒待幾天吧。你睡我的房間,我到隔壁我朋友的房間。還有,你有多高呀?”

“一米八四。”

“那麼,你和我的朋友是差不多的身材。這樣吧,我現在過去他房間找些衣服先給你穿。”

走到嘉華的房間,我有點猶豫。

嘉華對衣服的要求一向不高,平日穿的都是襯衫和西褲。但那個東方曦全身名牌,身份一定不簡單。他會不會嫌棄這些衣服?還有,嘉華回來發現我竟收留了一個男人,說不定會氣得把東方曦殺了。

算了算了,明天的事明天再說吧。

於是,我從嘉華的衣櫥裡抱出一大堆的衣物,走回自己的房間。

“那,這些衣服是我朋友的,希望你會合穿。都是些襯衫和西褲,還有兩件毛衣。記好別弄髒了那兩件白色的手織毛衣,他回來會殺了我的。好了,你給我說說,你的醫生要你留多少天?我不想有人死在我的花坊內。”

只見那東方曦一臉的奇怪:

“我有一個問題。為甚麼你要讓我睡在你的房間,而你睡隔壁?我看這裡的房子很大呀!”

我沒好氣的反反白眼:

“是的,這裡的確不小,總共有十二個房間。我睡一間,我的朋友一間,還有兩個花坊的工人和三個傭人,他們各住一間,剩下五間。可是,我沒有料到會有個“不速之客”跑來,所以沒有都沒有收拾過,那些灰塵厚得可以嗆死人。那麼,對於你這個“病人”來說,已經是最好的安排了。算你好運,我朋友要離開臺灣一陣子,這才空出了一個房間來。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不過無論怎樣,奉勸你在五天內離開,我朋友回來可能會氣得把你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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