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末年分三國

東漢末年分三國

太常江夏劉焉見王室多故,建議以為:“四方兵寇,由刺史威輕,既不能禁,且用非其人,以致離叛。宜改置牧伯,選清名重臣以居其任。”

《資治通鑑 · 卷五十九 · 漢紀五十一》

東漢王朝分崩離析,最終形成三國鼎立的局面,並不是因為張角的黃巾起義,而是因為以上劉焉的這段建議。

所謂的平定黃巾之亂,其實是指消滅了黃巾軍的主力,以及首惡張氏三兄弟。但實際上,此後的幾十年間,各種各樣的黃巾餘黨層出不窮,禍亂四方。

因此,時任太常的劉焉向朝廷建議:

將刺史改為州牧

這個提議,直接導致了漢末的軍閥紛爭。具體原因何在,我們今天試著來解釋一下。

首先,我們要解釋一下行政區劃這回事。

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推行郡縣制,將天下分為三十六郡——你可以把它理解為三十六個省。

三十六是一個很好的數字。為什麼呢?因為秦漢之交,數字以六為尊,所以才會有秦始皇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鑄金人十二、徙天下豪富於咸陽十二萬,等等。甚至於在司馬遷寫《史記》的時候,作為全書總綱的本紀都是十二篇。此外,他還有一篇表,叫《十二諸侯年表》(裡面有十三國)。

東漢末年分三國

秦行政區劃圖

秦郡的實際數目,歷來眾說紛紜。但是“秦三十六郡”是最初的說法,是郡縣制在全國獲得成功推廣的標誌,流傳也最廣,故我們採用此說。

當然,這只是表面的好處。真正的好處在於,三十六這個數字不多不少,作為中央下一級的行政區劃,很便於中央管理。多了,管理起來很困難;少了,又容易造成地方集權。

隨著時間的推移,到東漢時候,郡以及同一級的國,逐漸發展到了九十八個。這時候,中央直接管理起來就很是不便了,但是又不想過度分權,怎麼辦呢?於是便產生了一個折中的辦法:設立刺史

具體而言,就是將天下的近一百個郡,劃分為十二個刺史部及司隸校尉部。在郡中,行政依然由郡太守負責,但諸如郡中官員考察、地方風化、稽查捕盜等行為,則上歸由負責該郡的刺史負責。

東漢末年分三國

東漢行政區劃

這一制度在漢武帝時期設立,到東漢時職權設置已經十分成熟。一直到黃巾之亂以後,其運轉才出現問題。

承平之世,儘管刺史的職責之一是捕盜,但所謂的盜賊團伙能上百人就不錯了,刺史只要帶點正規軍,消滅這群貧困人口是分分鐘的事。

可黃巾之亂以後,情況大有不同。地方上動輒就有幾十萬的黃巾餘黨,刺史手裡那點人,對上了簡直就是羊入虎口。

下面的郡守倒是有兵,但是一來兵力不足,二來地方官雖然守土有責,卻沒有剿匪的義務。所以大部分時候,郡守只要把黃巾賊趕出本郡地界,就完事了。

劉焉的提議,正是針對這樣的現狀而提出。他建議將刺史改為州牧,最大的區別,不是州牧的爵位提升了,而是職權發生了變動。以前郡為一級,行政直接向中央負責;如今卻是降了一級,改為向州牧負責。

也就是說,在國家本來的兩級行政體系中,硬生生的又插入了一級,郡縣制變成了省-市-縣制。

這樣做的好處顯而易見。一州之內,權責得到了統一,有利於剿滅黃巾餘黨。但問題在於,這項制度,也直接造成了軍閥的割據

最初中央在劃分行政區劃時,就是考慮到防止地方坐大,才把郡國刻意劃小。中央寧願面對近百個郡國,也不願意將其合併,本來就是強幹弱枝之計。如今為了平叛,反其道而行之,給大漢朝的統治帶來了極大隱患。

當然,剛開始的時候,這種隱患並不明顯。畢竟,州牧的任命還是掌握在朝廷手中的。

但是,馬上就不是了。——這個鍋,我們有請董卓來背。

袁紹召集諸侯反董卓,董卓為了避其鋒芒,從洛陽遷都長安。以此事為標誌,中央從此再無力號令地方。

通俗的說就是:此前中央任命的官職,任命了就是任命了。但從此以後,中央再做任命,地方就不一定接納了,而是看誰的拳頭更硬一點。

所以我們才能在《三國演義》裡看到陶謙與劉備的私相授受。當時的真實情況是,陶謙一死,地方官吏就把徐州牧的印信直接送給了劉備。劉備呢?給朝廷寫了一封信,然後就大搖大擺的當起了徐州牧。

而劉焉之所以給朝廷提出“改刺史為州牧”的進言,本身也沒安什麼好心。他打著為大漢朝著想的名義,實際上是因為自己看中了交州。這個時候,有人跟他說“益州分野有天子氣”,他便又轉而求取益州牧的位置。

後來的歷史我們就都知道了:劉焉最終獲任,並在死後將這個位置傳給了自己的兒子劉璋。再後來,就轉到了劉備的手裡。

東漢末年分三國

董卓自己,在進京之前,便是幷州牧。

那其他的地方呢?答曰:董卓自己送人了。

在廢立了皇帝以後,為了換取官僚集團對自己的支持,董卓任命了一大票的士人為地方官。

結果,這些人一到地方上,就馬上和袁紹串通起來,聯合反董。“初,卓信任尚書周毖,城門校尉伍瓊等,用其所舉韓馥、劉岱、孔伷、張諮、張邈等出宰州郡。而馥等至官,皆合兵將以討卓。卓聞之,以為毖、瓊等通情賣己,皆斬之。(《三國志·魏書·董卓袁紹袁術劉表傳》)”

流氓沒文化,始終是個硬傷。

東漢末年分三國

說完了東漢末年軍閥割據的肇始。接下來,流年君想說說“

土崩”和“瓦解”之間的區別。

這兩個概念,由《漢書》裡一個叫徐樂的人提出。此人無生卒年月,無生平事蹟,只留下了一封奏摺。但因為這封奏摺寫得實在是太好太好,因此經班固之手得以流傳至今。

奏摺裡,徐樂提出了兩個概念:一個叫“土崩”,另一個叫“瓦解”。土崩瓦解,於今人而言,無甚區別,但在徐樂的奏疏中,差別巨大。

什麼叫土崩?

徐樂舉了秦末的例子。他認為當時百姓流離失所、困苦不堪,對統治者怨聲載道而上層卻不知;地方上,也是行政混亂,道德淪喪。正是因此種種,才會有陳勝的揭竿而起,然後遍地星火燎原。(“秦之末世是也。……由民困而主不恤,下怨而上不知,俗已亂而政不修,此三者陳涉之所以為資也。此之謂土崩。”)

什麼叫瓦解?

徐樂舉了七國之亂的例子。七國雖然兵多將廣,糧草精足,但是,他們上得不到其他諸侯的支持,下沒有普通百姓的響應。面對朝廷的大軍,自然容易敗亡。(“七國謀為大逆,號皆稱萬乘之君,帶甲數十萬,威足以嚴其境內,財足以勸其士民,然不能西攘尺寸之地,而身為禽於中原者,此其故何也?非權輕於匹夫而兵弱於陳涉也。當是之時,先帝之德未衰,而安土樂俗之民眾,故諸侯無竟外之助。此之謂瓦解。”)

不準確的概括一下就是:

“土崩”,是中央對基層組織能力的喪失;

“瓦解”,則是對中層控制能力的喪失。

那麼東漢末年,屬於哪一種呢?

東漢末年分三國

黃巾之亂,看上去很像是“土崩”。張角披著宗教的外衣,在全國範圍內都形成了巨大的組織能力。

但實際上,東漢的滅亡,是“瓦解”

董卓以後,軍閥割據要津,招兵買馬,擁兵自重。

運氣差的,

在混戰中身死族滅,如袁氏兄弟;

運氣一般的,

四處征伐,三分天下有其二,這是曹操;

運氣好的,

則守著一塊地從始到終,譬如孫權;

當然,還有運氣好到爆的,

五十多歲了,人生居然還能煥發第二春,從一無所有到絕地大反擊,這就是劉備了。

縱觀三國的軍閥混戰,除了劉備等寥寥幾人,你會發現,

其餘都是體制內的官僚,如曹操、袁紹等,他們很早就在朝廷內任職。說白了,他們用以爭奪天下的資本,基本上都是公款公物。

這也是三國混戰近百年方能統一的原因之一。其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根據地,期間大部分的戰爭都只是局部戰爭,勝敗與否,無傷全局

這與秦末相比,已經不同。陳勝起事後,天下響應,各地均陷入權力真空的狀態。你只要有人有槍,就能稱王稱霸,但是統治卻並不穩固,經常是一仗戰敗,屬下即散。

兼有“土崩”與“瓦解”的,則是明末。

明末北方連年乾旱,李自成轉戰千里後,北方已成“土崩”之勢;但南方卻不同,崇禎死後,幾年間,沿江有四大總兵,基本上已經是獨立王國,南明朝廷根本無可奈何。

清末民初,天下又一次陷入“瓦解”之局。民元軍閥,多是晚清舊吏。哪怕到了1928年東北易幟,民國政府名義上統一了全國,內部其實也一直都是派系林立的。

當時,南京國民政府預想的處置手段是:先內部停戰,發展經濟,強化中央權威,然後對軍閥之間分化瓦解。這一舉措假以時日,應該是能夠消除地方割據的。

然天下已無寧日。

雲暗瀛洲秋肅殺,舉國北望九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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