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廣東3月31日進入2020年汛期,清明期間我省有大範圍降雨

記者昨晚從省應急管理廳瞭解到,省防總3月30日向各地市三防指揮部、省防總各成員單位發出通知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護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綜合考慮氣象、水文、水利等各方面因素,省防總決定,全省於3月31日進入2020年汛期。

省防總介紹,3月以來,我省出現2次強降雨過程,平均累計降雨量119.4毫米,較歷史同期(96.9毫米)偏多23%。特別是26日-28日的強降雨、強對流過程,粵北、珠江三角洲和粵西部分市縣出現了大雨到暴雨,其中肇慶、韶關、清遠和陽江出現了局地大暴雨。賀江、綏江上游及連江支流6個水文站出現超警洪水。預計4月1日起我省仍將有多輪降雨過程,各地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工作。

在嚴格落實防汛責任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堅持防疫與防汛兩手抓兩不誤,嚴格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製為核心的各項防汛防旱防風工作責任制。汛期地方黨政主要領導不得同時離開所轄區域,嚴格執行“縣領導聯繫鎮、鎮領導聯繫村、村幹部聯繫戶”制度,落實水利工程、地質災害隱患點、內澇黑點、山洪災害危險區域防汛責任人,落實村(居)的人員轉移對接責任。

通知提出,要全面進入防汛狀態,各地各有關部門、工程管理單位、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汛期24小時帶班和值班制度。自然資源、住建、水利、交通、電力、通信、能源等工程管理單位要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強化各類工程管理,加強汛期安全巡查,及時消除風險隱患。水庫、水電站要嚴格執行汛期調度運用計劃。

在強化應急處置方面,通知要求各有關單位和隊伍要分別做好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有關物資、隊伍的準備和預置工作,加強應急搶險和救援演練。如遇突發險情、災情,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迅速行動,有效處置,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在強化監測預報預警方面,通知要求氣象、水文、海洋、自然資源等部門要密切監視天氣變化,及時發佈災害預警,要在增強預測預報準確性和時效性的基礎上,做好相關成果通俗化、直觀化的解讀。各級防汛防旱防風指揮機構要加強會商研判,強化災害應對協作聯動,及時研判風險,針對性部署防禦措施。

通知還要求做好清明節期間強降雨防範。清明期間,我省有大範圍降雨過程。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研判,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統籌做好清明節期間的疫情防控和強降雨引發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質災害、城鄉積澇等安全防範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李天研通訊員粵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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