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費欠費二次供水公司不提醒 客戶:要求免除違約金

“每月都按時通過網絡支付平臺繳費,在欠費期間也沒有接到供水公司任何的欠費提醒及繳費通知,現在要求我繳納違約金,實在不能接受。”

家住江北區華潤中央公園的胡先生最近反映,他每次都按時通過微信支付平臺繳納水電氣費,且通過微信支付查詢水費,都顯示“暫未查詢到欠費,請留意短信等通知。”胡先生表示自己從未收到過短信催費通知及現場催費通知,但在2020年03月10日時,胡先生通過其他查詢方式查詢到水費欠費2493.39元,其中違約金609.45元。

“每月都按時通過網絡支付平臺繳費,不通過其他方式查詢,可能永遠都不知道欠費了。”胡先生說道。

之後,胡先生撥打了重慶市二次供水公司的電話進行求證,結果顯示自己確實沒有繳費,胡先生表示:“二次供水公司也承認了沒有盡到提醒義務,且他們稱因為沒有盡到提醒義務,所以在違約金上給打了折,不然將會收取更高的違約金。”

胡先生表示,“由於二次供水公司沒有提醒自己欠費,基於此,本人要求免去違約金,只承擔所欠的事實性水費。”

經陽光重慶轉辦,重慶市水務集團對胡先生反映的違約金問題進行了回覆:

經核實:胡先生本次所反映的水費及違約金是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產生的,因未按時繳費,市二供工作人員多次在胡先生入戶門上張貼過水費欠費通知單,逾期繳費違約金每日按水費金額0.1%計收,水費繳費卡上有明確的計收說明。

對於胡先生反映的通過微信未查詢到水費問題,重慶市水務集團表示,市二供公司與微信並無直接合作代收水費,查詢數據可能有誤。胡先生可在市二次供水公開網站或撥打客服電話查詢水費賬單。

針對胡先生自述不清楚繳費時間導致欠費所產生的違約金問題,經市二供工作人員與胡先生溝通,鑑於疫情期間,出於人性化考慮,為其免去了違約金,同時提醒胡先生水費應每月繳納,可以通過支付寶、公眾城市一卡通、利安城市繳費點、重慶銀行、工商銀行、光大銀行等渠道進行繳費。

目前,胡先生已經完清了水費。

(W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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