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設“口罩騙局”一被告人獲刑十個月

洪江市:設“口罩騙局”一被告人獲刑十個月

因新冠疫情,本案通過“雲上法庭”在線公開審理

洪江市:设“口罩骗局”一被告人获刑十个月

本案庭審現場

湖南法院網訊 3月30日,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石某詐騙一案,並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經法院審查查明:被告人石某在全國新型冠狀肺炎防控期間利用快手、微信在網上發佈售賣一次性醫用口罩的虛假信息,被害人添加其微信後,石某在微信上向被害人謊稱自己售賣一次性醫用口罩,並以1.8元每個至2.5元每個不等的價格,先後詐騙4名被害人,共計7250元。石某在收到被害人用於購買口罩的錢款後即將對方微信拉黑、刪除。石某在快手視頻、微信朋友圈發佈的口罩相關的視頻及照片均來源於網絡。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在全國新型冠狀肺炎防控期間,採取虛構事實的方法,多次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石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輕從寬處理;被告人石某到案後退繳了全部贓款,酌情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上述判決。

新冠肺炎疫情讓口罩成為“搶手貨”,一些不法之徒打著售賣口罩的幌子,通過網絡實施詐騙。法官提醒,切莫心存僥倖,鋌而走險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時提醒廣大群眾,警惕在微信群、朋友圈賣口罩的信息,應選擇正規的渠道購買防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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