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 Germany 教育制度體系

德國 Germany 教育制度體系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德國教育經過“反法西斯改造”和結構改革後,逐漸在傳統的基礎上形成了包括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及職業和成人教育領域在內的完整教育體系。學前教育通常不作為教育體系的一部分。

按《基本法》(即憲法)規定,國家負責監督整個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同時也鼓勵私人辦學。國家實行九年普通學校義務教育(個別州為十年),對此後不滿18歲的年輕人還規定了三年的職業學校義務教育期。

(一)教育行政

歷史傳統和聯邦制的國體使德國的16個州在許多方面,特別是文化教育領域享有充分的自治和自主權。聯邦除在高等教育原則問題和企業範圍內職業教育及科研和學習資助方面有發言權外,在教育領域的權力有限。因此,德國沒有全國統一的中小學校法,而是由各個州在《基本法》(德國憲法)的範圍內獨立管理發展其學校教育事業,州頒佈各種專門的法規,規定各級學校的設立、維護和發展;師資的培訓和進修;學校的監督和管理;家長和學生對安排學校工作與學校生活的參與;學生在學校中的地位,學費和教材費的減免以及教育補助等事宜。這導致各州間的學校教育發展各具特色。為保證全國教育的基本統一,各州文教部長組成文教部長聯席會議,共同協商聯邦和各州在教育方面的合作。

高等學校通常由國家,即州政府直接開辦,普通中小學校一般由地方開辦,私立學校比重很小(但有增長的趨勢),多數是實施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公共教育系統內,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按其在教育領域的職能分配情況,共同承擔經費。聯邦政府提供經費的重點在促進科研,培訓師資和職業教育方面。私立學校經費由所屬組織(宗教團體,基金會,私人企業等)和個人提供。

(二)教育經費

根據《基本法》規定,教育事業由州管轄,即由州提供經費。這既涉及公立學校,也包括經國家認可的民辦學校。聯邦政府在高校建設、科研、促進學生學習和企業職業培訓試點及高校教學經驗推廣等方面和各州政府一起提供經費。民間提供的辦學經費主要來自各教會和工商大企業及財團,但國家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

德國的公立學校不收學費,因為公眾認為,公民已向國家納稅,所以其子女或本人有權免費上學,讓公民接受相應的教育是國家的義務。

(三)普通教育

德國實行十三年制的義務教育,年滿6歲的兒童必須依法上小學。小學學制四年(在柏林小學六年),四年小學後經過5年級和6年級的過渡階段進入所謂“分流的中學階段”,學生可以選擇進入初級中學(又譯主科或主體中學,包括5年級至9年級)、實科中學(5年級至10年級)、文理中學(5年級至13年級)或綜合學校(包括上述幾類學校)。

通常初級中學畢業後大部分學生開始職業培訓,同時上職業學校,接受“雙元制”職業教育。學生畢業後在工業和手工業界作為專業工人就業。初級中學本來是德國中等教育的主要學校類別,其學生數在70年代還曾佔中學生總數的70%多,但這類學校目前正處於萎縮階段,學生數已降到約佔中學畢業生總數的三分之一,其主要原因是家長們越來越希望其子女上更高層次的中學,如完全中學。此外,初級中學招收了大量的外國子女,教學水平每況愈下,這也是使德國家長們不讓子女上初級中學的原因之一。薩爾州甚至已取消了這類學校。

實科中學學制六年,相當於中等教育程度,學生畢業後可進入技術學校和為以後進入應用技術大學作準備的高級技術學校學習,也可以在企業或國家公共機構作中級職員。約三分之一的小學生畢業後上實科中學。

九年制的文理中學(又稱完全中學)是德國傳統高級中學,後3個學年以講座形式取代班級制。文理中學畢業生可以直接進入高等院校。完全中學的學生數佔學生總數的比例近年來有很大增長,從70年代的10%上升至目前的三分之一。隨著學生數的驟增,完全中學的管理和教學水平日降,已影響到大學的招生質量,德大學校長們已多次呼籲加強完全中學的教學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對學生德語、數理化等基礎科目的教學。此外,完全中學的學制過長(加上小學共13年)也是德國公眾批評的熱點之一,德國東部多數州已將學制縮短到12年。

綜合學校則集中了以上三種學校的形式,負責學生第5到第10學年的學習,象普通文理中學設立講座形式一樣,綜合中學也設立高級階段(直到13年級),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選擇難度要求不等的講座。和職業有關的課程也列入教學計劃。綜合中學是在“教育機會均等”思想下所設新型中學,其畢業證書在聯邦各州都得到承認,但由於綜合學校不便管理,教學比較混亂,一些州(如巴伐利亞州)反對繼續設立此類學校。

(四)職業教育

德國是世界經濟最發達的國家之一,其基礎前提條件之一便是高質量的職業教育。國家和私人企業兩方面的投入,使職業教育體系以其形式多樣、注重實踐、學生動手能力強、綜合素質好等特點聞名於世,為德國經濟輸送著大量人才。

目前,德國約有30%的適齡青年人上大學,那些不能或不願上大學的年輕人絕大多數(80—90%)則去接受不同形式的職業教育,其中又以接受雙元制職業培訓為主(約為70%),也就是說,“雙元制”培養的人員是德國技術工人的主要來源。正因如此,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被外界譽為德國經濟騰飛的秘密武器。

所謂“雙元制職業教育”,就是整個培訓過程是在私營的工廠企業和國家的職業學校進行,又以企業培訓為主,企業中的實踐和在職業學校中的理論教學密切結合。按“聯邦制”特點,聯邦制訂在企業範圍內職業培訓的有關法律,培訓條例和職業分類等關係國家職業體系“統一性”的有關制度;各州政府則主司職業學校的教學計劃和支付職業學校的費用;(企業方面的)培訓條例和學校教學計劃由專門的機構進行相互協調。具體的培訓則通常由國家委託各地工商協會負責監督。

目前德國約有160萬年輕人在接受職業培訓,他們在開始培訓前必須和某一企業(僱主)簽訂培訓合同,明確培訓職業,內容及雙方義務等內容。這些年輕人在通常為期3年至3年半的職業培訓中每週約3—4天在企業裡作為“學徒”受訓,餘下1—2天則到職業學校作為學生上理論課及一些文化課。企業內或跨企業培訓中心所進行的培訓活動的費用由企業負擔,個別小企業(僱員不超過20人)可得到國家一定的補貼。

在德國,有近400種年輕人喜歡的技術工種,其中10種最受喜愛的職業集中了35%的男性在培者和55%的女性在培者,一般男性青年選擇的技術工種有汽車機械師、電氣安裝師、商務員、粉刷工和木工等,受女性青年喜愛的則有理髮師、售貨員、商務員、醫生助理和牙醫助理師等。

除學徒和職業學校,即“雙元制”培訓以外,德國還有其它的可供年輕人選擇的培訓途徑:一是為從事某一職業做準備的全日制技術專科學校,學制至少一年;另一條途徑是為進入應用技術大學做準備的高級技術學校,這種學校招收具有實科中學畢業文憑的學生,兩年後可以達到進入應用技術大學的水平。

(五)德國高等教育概況

德國高等教育歷史悠久,最古老的海德堡大學成立於1368年。十九世紀,按洪堡精神成立的德國大學更是以其教學與科研統一及學術自由等特點被奉為歐美各國高校發展的楷模。在經歷了法西斯統治時期的劫難後,德國高等教育在二戰後得到恢復和進一步發展。據德國大學校長聯席會議最新統計數據,截止2008年9月,全德境內共有高校 353 所,其中綜合大學(含行政、師範學院)109 所,應用技術大學 189 所,音樂藝術院校 55 所。國立高校有233 所,約佔高校總數的66%,私立高校(民辦80 所、教會辦40所)約佔34%。

(I)高等院校的種類

1、綜合大學(Universität)

主要是指傳統的多學科大學和工業大學,是高等教育的核心,至今仍是其最重要的部分。大學的專業領域通常是神學、人文科學、法學、經濟和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醫學。工業大學原本只設理工學科,但是現在大多數工業大學已擴大其專業範圍,也開設社會科學和醫學等專業,已具有傳統綜合性大學的特點。

2、應用技術大學(Fachhochschule-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應用技術大學始建於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主要開設面向實踐、應用性強的專業,如工程學科、社會事務學科、經濟和食品等領域。應用技術大學是目前德國高等教育改革中備受重視的領域,未來的目標是使應用技術大學的招生數佔整個招生數的40%以上。

3、師範高校(Pädagogische Hochschule)

師範高校是在1945年以後由原來不屬高校範疇的師範學校和師資培訓機構發展而來,主要培養小學和初中師資,而完全中學和職業學校的師資則主要由大學的師範系培養。德國獨立的師範高校很少,原本獨立的也已逐步併入綜合性大學,便於教學組織和管理。目前僅巴符州還保留有6所師範高校。

4、藝術學院(Kunsthochschule)和音樂學院(Musikhochschule)

 藝術學院主要開設造型、雕塑和建築等專業。音樂學院主要培養從事音樂舞蹈職業的人才,也負責培養普通中小學音樂師資。

5、職業學院(Berufsakademie)

職業學院形成於70年代初,學院本身不屬於高等教育的範疇,在德國也並不普及,主要集中在巴登符滕堡州。學院採取的是“雙元制”校企合作模式,學生與企業簽署培訓合同,一部分時間在企業接受實踐培訓,另一部分時間在職業學院接受理論教育。由於德國文教部長聯席會議承認其文憑與應用科技大學的文憑等值,因此客觀上使得職業學院享有高等院校的地位,可以被理解為一種名副其實的高等職業教育。德國文教部長聯席會議的這一決定促進了職業學院在全德範圍內的發展,據統計,德國目前有9個州設立了近30所職業學院。

(II)行政管理和經費來源

德國是聯邦制國家,16個州在高等教育領域有立法和行政管理權,當然也要為此投資。為保證各州高教發展能基本協調一致,《基本法》於1969年賦予高等教學原則立法權。由此於1975年誕生了聯邦德國第一部<>,確定了國家高等教育發展的總體框架。在這部法的範圍內,各州相繼調整了自己的高教法,以具體規定其高校的各項重要細節。2006年,德國通過了<>,取代了<>,增加了地方政府在高教領域的權限和責任,旨在保證德國高校的競爭力。

除總體立法權外,聯邦在高教方面的發言權十分有限,參與範圍主要是向學生提供貸學金,與有關州共同資助高校建設和促進高校科研及對外合作。除法律外,協調高校發展的主要機構有各州文教部長聯席會議、大學校長聯席會議及聯邦和各州教育規劃和促進科研委員會。高校發展的重要諮詢機構是科學評議會, 有關高等教育建設和發展的重要方針方案通常要由該機構事先從專家的角度做出評議,該評議會也經常主動就高教的重要問題發表意見和建議。

傳統德國大學享有行政自治權和學術自主權,即高校根據其章程選舉產生的管理機構可以就本校或本系的事務做出決定。德國高校的這種自我管理還表現在高校共同組成的諮詢和學術管理機構方面,如德國學術交流中心、大學校長聯席會議和德意志研究聯合會等。這些組織在一定原則下自主地管理和使用經費,確定自己的工作內容和重點。

(III)高校招生  

德國沒有全國或全州的高校統一入學考試,13年制或相當13年制完全中學的畢業生在其中學畢業的同時即獲得普通大學入學資格。按各州達成的協議,高校有義務接受所有取得這一資格的年輕人上大學。不過近年來,各高校為了提高新生的質量,開始以不同的方式對求學者進行測試。不久的將來,高校實行自主招生必將得到普及。目前,有三分之一的適齡青年上大學,每年新生人數在35萬人上下。

(IV)改革

1、學制改革

隨著歐洲政治、經濟一體化進程的發展,要求教育、學術體系一體化的呼聲也越來越高。1998年5月25日的 “索伯納聲明(Sorbonne Declaration)”和1999年6月19日的 “博洛尼亞聲明(Bologna Declaration)”都強調高等院校在歐洲文化發展中的重要角色以及建立歐洲高校共同體的必要性。這兩份聲明的主要內容是:引進簡單明瞭並且相互可比的學位體系,引進學士和碩士學位體系,引進歐洲學分轉換體系,促進質量保證方面的歐洲合作等等。2003年9月19日的“柏林公報(Berlin Communique)”決定在2010年建成歐洲高校共同體。鑑此,德國傳統的碩士(Diplom, Magister)學位體系將讓位於學士、碩士(Bachelor, Master)兩級學位體系。目前,德國高校已經開設了2985門學士課程和1945門碩士課程。學士階段的學習時間一般為三至四年,碩士階段的學習時間為一至兩年,兩者合計不超過五年。

2、學費

德國大學的免費教育,作為其社會福利國家一面引以為自豪的旗幟,已執著飄揚了近半個世紀。自從60年代德國社民黨(SPD)執政時期,提出"大學門前不分貧富"的口號,實施大學免費教育以來,這一體制歷經了風風雨雨數十載,其間政府雖幾度易主,但這一免費體制卻一直保持下來。而到新世紀之初,德國社民黨重新執掌政府大印之際,在大學教育經費面臨重重困難,德國大學“高齡”畢業生在人材市場越來越失去競爭力的情況下,它不得不考慮"改變初衷,革新舊制"了。2005年德國憲法法院裁定高校收費不違反聯邦憲法,這為德國高校向學生收取學費開啟了綠燈。不過由於德國實行的是聯邦制,教育主權在各聯邦州,因此各聯邦州政府出於其政治信仰等原因,對高校收費與否,如何收取等作出了不同的決定。已決定終結“免費教育”的聯邦州有巴符州(從2007年秋起)、巴伐利亞州(從2007年夏季學期起)、下薩克森州(從2006年秋起)、北威州(從2006年秋起)以及薩爾州(現行的法律已經允許收費),學費的額度一般控制在每學期500歐元。即使在那些尚未決定收費的聯邦州,如果學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業,則需要交納學費。

3、德國精英大學評選計劃

德國精英大學建設是在施羅德政府時期,由聯邦教研部提出並開始實施的。2005年6月23日,德國聯邦和州政府共同簽署了《精英倡議》(die Exzellenzinitiative),精英大學建設正式啟程。該項計劃的目的在於打造德國的世界一流大學,發展高校尖端科學研究,提高尖端科研水平。精英資助計劃從2006年開始,為期五年。到2011年,德國的高等院校將共可獲得19億歐元的支持,其中,聯邦政府提供75%的資金,州政府提供25%的資金。它是未來若干年德國教育與研究發展的強有力保障,是聯邦政府鼓勵創新政策的一項重要措施。

德國精英大學建設的主要內容包括如下三個方面:

(1) 博士生院(Graduiertenschulen)建設

聯邦政府每年出資4000萬歐元,資助建設約40個博士生院,使作為學術後備力量的博士生能夠在最好的條件下學習、研究。每個博士生院年均可獲得約100萬歐元的經費。

(2) 精英科研機構(Exzellenzcluster)建設

聯邦政府每年出資1.95億歐元,資助建設約30個精英科研機構,通過對大學優質研究中心的投入,增強大學和研究機構科研的可持續性。每個精英科研機構年均可獲得經費約650萬歐元。

(3) 精英大學(Zukunftskonzepte:未來理念)建設

成為精英大學的前提條件是,每所大學至少有一個具有國際知名度的精英科研機構和一個博士生院入選。聯邦政府計劃每年出資2.1億歐元,通過項目,促進大學的尖端研究建設,打造約十所精英大學,使其尖端研究能力達到世界一流水平。每所精英大學年均資助額為1300萬歐元。

2006年10月13日,倍受關注的德國精英大學首輪評選結果終於揭曉。3所大學、18個博士研究生院和17個精英研究機構在第一輪激烈競爭中率先入選。3所勝出的大學分別是慕尼黑大學、慕尼黑工業大學和卡爾斯魯厄大學。這3所大學分別在巴伐利亞州和巴符州,均在德國經濟比較發達的南部。第二輪評選結果於2007年10月19日最終公佈,共評選出6所精英大學、 21個博士生院和20個精英研究機構。此次勝出的6所精英大學分別是:亞琛工業大學(北威州)、柏林自由大學(柏林州)、弗賴堡大學(巴符州)、哥廷根大學(下薩克森州)、海德堡大學(巴符州)和康斯坦茨大學(巴符州)。而進入第二輪初選名單的波恩大學和柏林洪堡大學則落選。從地域分佈來看,位於德南部經濟發達地區的巴符州是最大贏家。經過歷時兩年、前後共兩輪的激烈角逐,總共評選出9所精英大學、39個博士生院和37個精英研究機構,至此,德國精心打造的精英大學藍圖終於完全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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