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監理、造價證書註冊申報流程調整通知!

證才通資訊:3月27日,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官網發佈連續發佈2個有關證書註冊業務申報流程調整通知,涉及的證書分別是二級建造師、註冊監理工程師、一級註冊造價師。通知內容如下:

二建、監理、造價證書註冊申報流程調整通知!

關於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信息系統有關申報程序調整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建築領域“放管服”改革,提高執業註冊管理信息化水平,我中心於2019年12月31日啟用新版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系統在這三個多月的使用過程中,我中心陸續收到個人和企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為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簡化流程,經研究決定,調整個人信息附件審核流程,並完善個人基本信息修改注意事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自2020年3月30日起,首次在系統辦理個人實名認證的二級建造師,按照系統引導頁面,填寫賬號信息、上傳附件、完善個人信息,進行統一身份認證等步驟,完成後申請人即可登錄業務申請頁面。附件審核通過後,方可申報初始、增項、延續和重新註冊業務,在附件審核過程中,申請人僅可辦理註銷註冊業務。2020年3月30日之前已在系統辦理個人實名認證的可直接申請各項註冊業務。

2、若附件審核不通過,申請人可登錄系統個人版的“個人信息修改”欄目,根據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不通過原因進行修改。申請人應認真按照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不通過原因修改,未審核通過的附件須一次性修改到位,否則,可能導致提交修改的附件全部退回

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

2020年3月27日


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調整註冊監理工程師、一級註冊造價師個人執業註冊業務申報流程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註冊人員:

為進一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全面落實政務服務“馬上就辦網上辦”,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率,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4月13日起申報註冊監理工程師、一級註冊造價工程師個人執業註冊業務,只需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全國工程造價諮詢企業、一級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申報即可

(具體調整內容及注意事項詳見附件1、2)。4月10日起,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將關閉“個人執業註冊業務網上辦理系統”中註冊監理工程師、一級註冊造價工程師的申報功能。“個人執業註冊業務網上辦理系統”中註冊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狀態為“中心待收件”的,請在4月10日前將紙質材料寄出。

附件: 1.調整註冊監理工程師、一級註冊造價師個人執業註冊業務申報流程

2.調整註冊業務申報流程後的注意事項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3月27日

二建、監理、造價證書註冊申報流程調整通知!

附件2

調整業務申報流程後的注意事項

4月10日前,已在“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和“全國工程造價諮詢企業、一級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申報,但未同時在“網上辦理系統”申報,或在“網上辦理系統”中註冊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狀態為“中心待收件”且未在4月10日前將紙質材料寄出的,省註冊中心將於4月13日統一進行數據清理,退回企業端或個人端,請仍需辦理註冊業務的在對應註冊管理系統重新申報。

一、註冊監理工程師申報注意事項

1.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規定〉等11個部門規章的決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省級將收到合格的申請材料在5個工作日內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級不再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如因申請材料內容不實或附件未上傳,導致的終審不合格,由企業自行承擔後果。

2.申請表上的內容(如變更事項、聘用合同期等)需由系統自動生成,不可用手寫;申請表上申請人簽字(需手寫)和企業法定代表人需簽字(或簽章)並加蓋企業公章(企業公章需清晰完整)。

3.申報延續註冊業務可在註冊證書有效期到期前半年內申請,如有效期已過期的監理工程師註冊人員,“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將限制該人員無法申報延續註冊,企業需待該人員的註冊信息由部級統一註銷後方可再次申報初始註冊業務。

4.申報註銷註冊業務和遺失補辦業務中涉及汙損換證的,需同時提交申請表和註冊證書原件;申請初始註冊註冊和遺失補辦業務的,還需在申請表的空白處自行粘貼一張申請人近半年的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底色不限)。

5.如需申請撤回已上報至省級的數據,可在“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企業端“申報業務類別”內選擇要撤回的業務類型,將“申報狀態”切換至“材料上傳過程中”,查詢到要撤回的人員數據,人員信息欄的最後一項可操作“撤銷”。自行撤回所申報的業務(除聘用企業變更業務不能自行操作撤回,需向省註冊中心申請撤回);如需撤回省級已轉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數據,請將申請報告(寫明情況並要求本人簽字,企業蓋章)傳真至住建部註冊中心010-68357559,如撤回原因涉及申請人離職的,還需同時傳真該人員的解除勞動關係有效證明。

6.如需查看申報數據的不合格原因的,涉及省級不合格的人員,企業可在“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的“申報業務類別”模塊界面選擇所辦理的業務類別,將“申報狀態”切換成“被退回”狀態,鼠標懸停在某條申報記錄上,即可看到不合格原因;涉及延續註冊、遺失補辦和註銷註冊部級終審不合格的,可在“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的“申報業務類別”選擇“選擇業務”,鼠標懸停在某條申報記錄上,即可看到不合格原因。涉及變更註冊部級終審不合格的,可登錄“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後界面顯示所有業務的統計數據彙總的下方顯示“查看審批未通過人員”,點擊進入,鼠標懸停在某條申報記錄上,即可看到不合格原因。涉及初始註冊部級終審不合格的,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http://www.mohurd.gov.cn/上的左邊模塊“辦事大廳”的“公示公告”欄目中查找關於申請監理工程師初始註冊審查意見的公示,並下載附件查看不合格原因。

二、一級註冊造價工程師申報注意事項

1.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工程造價諮詢企業管理辦法》《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0號),省級對申請一級註冊造價工程師初始註冊、延續註冊、暫停執業、註銷註冊、恢復執業、掛失補證、重要信息變更等業務在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轉報住房城鄉建設部,不再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如因申請材料內容不實或附件未上傳,導致終審不合格,由企業自行承擔後果。對申請一級註冊造價工程師機構內變更(含聘用企業更名)、機構外變更(流入)、基本信息變更業務,省註冊中心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出具審查結果。

2.如需查看申報數據的不合格原因,可在“全國工程造價諮詢企業、一級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個人版首頁的“上報業務查詢”欄目內點擊“意見查看”,查看所申報的業務的不合格原因。

3.目前註冊造價工程師的所有註冊業務,全部採用網絡申報的方式,無需到現場提交任何紙質材料。在網絡申報時,要求上傳對應附件材料的掃描件都必須正向掃描上傳,且必須是清晰。

4.申報初始註冊和遺失補辦業務時,所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圖片需是近半年的免冠證件照片(底色不限),圖片上不得有加蓋鋼印的痕跡,且勿拍紙質照片上傳,該照片用於沖洗製作證書,請認真對待。

5.如需申請撤回已上報至省級的數據,可在“全國工程造價諮詢企業、一級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個人端首頁的“上報業務查詢”內操作“撤回”,自行撤回所申報的業務;如需撤回省級已轉報住房城鄉建設部的數據,請將申請報告(寫明情況並要求本人簽字,企業蓋章)傳真至010-6833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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