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面積11155.45平方米!海口江東新區起步區CBD一宗土地掛牌出讓

總面積11155.45平方米!海口江東新區起步區CBD一宗土地掛牌出讓

記者從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網獲悉,經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該局決定將江東新區起步區CBD地塊A02-18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土地總面積為11155.45平方米(16.73畝),掛牌起止時間為4月18日9:00至4月29日16:00。

总面积11155.45平方米!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CBD一宗土地挂牌出让

一、掛牌出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本次掛牌出讓的宗地位於海口市江東新區起步區CBD地塊A02-18,土地總面積為11155.45平方米(16.73畝),土地用途為商務/酒店/商業混合用地,其中商務金融用地佔比40%,旅館用地佔比40%,零售商業用地佔比20%,土地出讓年限40年。目前地塊安置補償落實到位、地上附著物已清表、土地權利清晰、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土壤無汙染,具備動工開發必需的條件。

总面积11155.45平方米!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CBD一宗土地挂牌出让

根據海口市江東新區起步區CBD控規成果,江東新區起步區CBD地塊A02-18的規劃情況詳見下表:

总面积11155.45平方米!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CBD一宗土地挂牌出让

二、競買人資格及要求

除法律法規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轄區內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閒置或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的以外(注: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符合下列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競買。本次掛牌不接受聯合申請。

(一)非海口市註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應在競得土地後5日內在海口市註冊成立法人項目公司或全資子公司,由項目公司或全資子公司與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申請人競得土地後,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競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資比例不得低於50%。

(二)競買申請人或其關聯企業須為2019年《財富》雜誌世界500強。

(三)競買申請人須承諾,自競得土地之日起5年內競買人及其關聯企業在海口市營業收入不低於2500億人民幣,並出具承諾函。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設有底價並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本次掛牌地塊起始價為20530.49萬元,每次加價幅度為人民幣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競買人在報名時需繳納土地競買保證金20530.49萬元人民幣。

四、競買諮詢及報名期限

有意競買者請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國貿二橫路國土大廈五樓)或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3號窗口查詢,憑有效證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手冊》,並按掛牌出讓手冊的具體要求報名參加競買。

報名時間:2020年4月3日9:00至2020年4月27日16:00(北京時間)。

五、掛牌時間、資格確認及掛牌地點

1、掛牌起始時間:2020年4月18日9:00;掛牌截止時間:2020年4月29日16:00。

2、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經審核具備申請條件的,該局於2020年4月29日16:0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3、地點: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大廳。

本次競買活動掛牌報價階段只接受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等其他方式報價。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掛牌成交後,土地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為出讓地塊的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定金為成交價的10%;競買人競得土地後,應當與掛牌人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並在10個工作日內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

(二)本次掛牌出讓的宗地主要用於開發建設能源及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區域總部大樓項目。

(三)本宗地按現狀出讓。

(四)該宗地按照投資強度指標不低於2500萬元/畝。以上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屬於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土地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合同》的同時須與海口市商務局簽訂《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並嚴格按照《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五)本次出讓宗地項目建成後,建築自持比例70%,自持部分不得對外整體或者分割銷售。

(六)本次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已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競得人應在按現狀交地後6個月內動工,動工後2年內完成項目建設。超出出讓合同約定動工之日起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按土地出讓價款的20%徵收土地閒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涉及水務、綠化、市容、衛生、環境保護、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設計施工,應符合國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關管理規定。

(七)稅金由競得人按稅法規定交納,掛牌交易服務費按規定收取。

(八)受讓人憑土地出讓金髮票及完稅證明等材料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手冊》,該手冊所載內容為本公告的組成部分。

八、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諮詢電話:(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諮詢電話:(0898)6530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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