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父母也會立遺囑?中華遺囑庫:佔比近一半

新京報快訊(記者 馬瑾倩)中華遺囑庫3月28日發佈《2019中華遺囑庫白皮書》,數據顯示2019年訂立遺囑的人群以獨生子女家庭為主,佔比47.75%,無子女家庭的人群雖然佔比最小,但2019年有小幅上升。

據悉,七年來,中華遺囑庫已經在北京、天津、廣東、江蘇、廣西、上海、重慶、杭州、新疆等9個地區建立了遺囑登記中心,向60週歲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費立遺囑服務。截至2019年底,中華遺囑庫已向社會提供遺囑諮詢19.5萬人次,登記保管遺囑16.5萬份,目前已生效遺囑781份。

獨生子女父母佔立遺囑人“半壁江山”

白皮書數據顯示,2019年訂立遺囑的人群以獨生子女家庭為主,佔比47.75%,其次為2-3名子女家庭,佔比43.47%;無子女家庭的人群雖然佔比最小,但2019年有小幅上升。訂立遺囑人群的家庭結構近年來分佈比較均勻。

對這一現象,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凱認為主要是由於觀念變化導致的結果。“以前人們認為遺囑是為了防範子女爭奪財產,認為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遺囑。可是隨著社會發展,大家發現遺囑不只是為了防範糾紛,更能夠避免家庭財產損失。”

白皮書顯示,60週歲以上立遺囑人有11.91 %的人立遺囑的原因是為了防止子女離婚導致家庭財產流失。陳凱表示,這些數據都表明人們的法律意識增強,保護自己家庭財產的需求更加明確。

老年人遺囑漸趨向優先保障配偶晚年生活

近年來,老年人一方過世,另一方生活受影響的情況屢有發生。陳凱表示,“有相當一部分老年人一方面希望房產由子女繼承,又擔心老伴居住受到影響;如果將房產指定由老伴繼承,又擔心老伴再婚將房產轉贈給外人。”

白皮書數據顯示,3年間,遺囑中“子女直接繼承”的比例逐年下降,而“配偶先繼承,子女後繼承”的比例逐年在上升,“說明群眾開始普遍意識到要優先考慮保障配偶的晚年幸福生活。”中華遺囑庫北京第二登記中心主任崔文姬表示。

陳凱表示,目前正在審議的民法典草案中,對居住權和遺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有望解決這一難題。“民法典規定可以通過遺囑設立居住權,這就意味著,房產在當事人去世後,可以由其指定的人居住,但居住權不能轉讓、繼承,因此居住人在世的時候可以居住,但在居住人去世後,房產的歸屬仍然由產權人控制。這極大地方便了老年人對自己權益的保護,既可以照顧配偶的生活,也維護了家庭財產的利益。”

生效遺囑中,心腦血管疾病和腫瘤因素比例最高

據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2010年中國人均預期壽命為74.9歲。而京滬等發達地區人均預期壽命已過80歲。生效遺囑數據也反映了這一趨勢。

7年間共有781份遺囑生效,意味著有781位立遺囑人去世。白皮書回訪統計發現,生效遺囑的立遺囑人平均去世年齡為81.2歲,最高年齡為98歲。

同時回訪統計還發現,生效遺囑的立遺囑人的去世原因中,心腦血管疾病和腫瘤(癌症)去世比例最高,分別達到23.8%、22.9%。

白皮書數據還顯示,2013年至2019年間,781份生效遺囑中,576份遺囑直接辦理財產繼承手續,說明遺囑得到了所有繼承人的認可;有205份遺囑進入調解程序,調解成功的有165件,佔比81%;目前僅有5件仍在調解或訴訟中。越來越多的群眾對遺囑表示認可。

新京報記者 馬瑾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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