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防控準備!濰坊體育局發佈體育場所復工工作通知

為了進一步做好《濰坊市關於加快推動文化和旅遊等行業復工復業的指導意見》(〔2020〕253 號)要求,現就體育場所復工營業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實防控準備

落實疫情防控物資,配備足夠的體溫計、口罩、消毒劑、洗手液等防控用品,確保滿足防控和開業需要。開放營業前,認真組織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處置流程全員培訓,確保員工崗前培訓到位,並具有應急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擺放警示標誌

在體育場所入口必須設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並公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或指定機構電話。通過線上、線下等多渠道及時做好公告公示工作,明確開放時間、開放區域、服務項目、預約方式、顧客須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內容,提醒員工和健身市民遵守防控要求。

三、做好人員登記

按照要求做好進入人員(包括員工、顧客、來訪人員)的健康狀況信息登記,包括姓名、體溫、身體健康狀況、進出場時間以及聯繫方式等,建檔備查。所有人員必須接受體溫檢測,體溫異常者不得入場。

四、實行提前預約

實行預約服務,採用電話、微信、APP等預約方式,日接待量不超過日最大承載量的50%,運動人員應保持適宜間隔,人均活動面積不能少於3-4平方米。引導健身人群分時段、分散式鍛鍊,合理控制客流量。不得組織各類比賽活動和線下培訓等人群聚集活動。

五、加強衛生管理

堅持預防性消毒管理制度,安排專人,嚴格執行清潔消毒和衛生管理工作,每天場所集中消毒不少於兩次,健身器械要做到一人一消毒,並做好詳細記錄,在顯著位置張貼告示。加強場所通風,保持空氣暢通。

六、建立應急預案

執行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在場所內設置應急區域,發現可疑症狀者,或接到防疫部門信息有密切接觸者、可疑暴露者等來過場所,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防控應急處置,並向場所屬地街鎮、社區報告,配合開展人員排查和後續處置工作。

七、做好督促檢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所在轄區內的成立的體育場所,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對本區開放後的體育場所由屬地體育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開放的體育場所必須自覺配合所屬體育部門、街鎮、社區,以及相關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切實承擔防疫主體責任。對防控不力、經督促整改不到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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