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通報9起典型違法案件

為充分發揮典型違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強市場主體的守法意識,有效維護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市場秩序,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決定對2020年第三批9起典型違法案件予以通報↓↓↓

最新!河北通報9起典型違法案件

一、秦皇島艾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案  

該企業在青龍滿族自治縣建設的冷口·青龍灣康養旅遊度假區、冷口溫泉小鎮、溫泉藝術中心項目,未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其行為違反了《建築法》第7條的規定。依據《建築法》第64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57條的規定,青龍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49360元的行政處罰。  

二、柳河山莊盧龍葡萄酒莊園有限公司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案   

該企業在盧龍縣建設的柳河山莊盧龍葡萄酒儲存項目,未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其行為違反了《建築法》第7條的規定。依據《建築法》第64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57條的規定,盧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61500元的行政處罰。 

三、河北創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預售商品房案  

該企業在石家莊市藁城區開發建設的玖瓏福邸項目20#樓,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其行為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42條的規定,石家莊市藁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秦皇島市海越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違規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案   

該企業為秦皇島市山海關區興龍生態谷37棟6單元602號房屋交易提供經紀服務時,未由從事該業務的一名房地產經紀人或者兩名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簽名,其行為違反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20條的規定。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33條的規定,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滄興集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未採取防治揚塵汙染措施案  

該企業在海興縣建設的滄興·海興一品項目,施工現場未採取有效防塵降塵措施,重度汙染天氣橙色預警二級響應停工期間仍在施工,其行為違反了《大氣汙染防治法》第69條的規定。依據《大氣汙染防治法》第115條的規定,海興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10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劉閃安全事故案  

2018年4月12日,石家莊市高新區崑崙大街與灕江道交口東南角已有天然氣管道閥門井與新建天然氣管道對接準備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天然氣洩漏造成缺氧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當事人作為施工單位石家莊市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派駐崑崙大街(灕江道至萬全道)中壓天然氣管道新建項目的項目經理,未能有效履行項目管理責任,對項目施工人員違規作業疏於管理,對未竣工驗收工程缺乏有效管理,對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其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1條的規定。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58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停止二級註冊建造師執業1年的行政處罰。   

七、承德興華恆通實業有限公司安全隱患案   

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汙染防治監督檢查發現,該企業在承德市承建的女企業家創業活動中心項目存在施工總承包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3#、4#樓公用塔吊起重限制器失效,附著支撐杆私自焊接,與5#樓塔吊起重臂互相碰撞;3#樓模板支架無專項施工方案,模板支架和腳手架搭設存在掃地杆、水平杆缺失,自由端超長,連牆件設置不符合規範要求,安全網、腳手板不符合要求等隱患,未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一級箱漏電保護器參數不符合規範,二級箱PE線未接,重複接地使用螺紋鋼;項目未建立“雙控”制度,未開展“雙控”教育培訓且未編制發佈風險分佈圖等問題,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14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15條、《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10條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14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23條、《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32條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建質〔2008〕121號)第8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45日的行政處罰。   

八、河北華宇建築有限責任公司安全隱患案  

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汙染防治監督檢查發現,該企業在隆堯縣承建的秀水灣一期5#、8#、9#、10#樓項目存在地下車庫模板支撐體系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使用輪扣架體支撐無國家規範、地方標準,無專家論證;臨時用電不符合規範要求;鋼筋加工區無防護棚;施工現場無消防設施、滅火器及消防箱、消防管道;升降電梯樓層平臺開啟方法不正確;塔機未使用原廠附著杆件且有多處違規焊接;塔機基礎積水嚴重等問題,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14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15條、《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10條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14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23條、《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32條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建質〔2008〕121號)第8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45日的行政處罰。   

九、河北鑫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安全隱患案

  

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汙染防治監督檢查發現,該企業在辛集市承建的清河灣東區16-18#住宅樓、會所及地下車庫項目存在17#樓懸挑腳手架首層防護不嚴,小橫杆缺失較多,與主體拉結點缺失嚴重,安全平網與主體距離較遠,架體上放置物料;17#樓南側鋼筋加工區彎曲機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參數不符合要求;17#樓西單元電梯井內安全防護不規範,未設安全網等問題,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14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15條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14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23條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建質〔2008〕121號)第8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45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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