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持健康通行碼綠碼的居民和各類服務人員亮碼通行

省委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通知

貫徹執行《山東省健康通行碼應用工作暫行規定》

日前,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山東省健康通行碼應用工作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各市領導小組,省委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規定》要求,統一健康通行碼辦理途徑,出行人須選擇應用“健康山東服務號”微信公眾號,或愛山東APP,或支付寶“電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領健康通行碼。出行人申領健康通行碼僅需填寫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國籍(地區)、居住地址、14天內接觸史(包括境外、武漢旅居史等)7項基本信息,並做出承諾後,即可領取健康通行碼。

對於老年人、兒童、中小學生等不便使用健康通行碼的,《規定》明確,可在健康通行碼“為家人代辦”模塊綁定家人健康通行碼,代為出示或打印紙質健康碼出行,有效期14天,與電子健康通行碼具有同等效力。

《規定》要求,出行人申領健康通行碼並獲得綠碼後,無需每日上報體溫,由省健康通行碼系統與國家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省防疫數據庫等進行實時比對核驗,無異常者可保持綠碼狀態。出行人如發現健康通行碼變為黃碼或紅碼,請立即報告當地疫情防控小組,並自我隔離。

《規定》要求,省內持有健康通行碼綠碼的居民和各類服務人員亮碼通行,不再進行場所碼掃碼和人工掃碼核驗。任何機構、任何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阻礙進入,不得采集個人其他健康信息。工作人員發現黃碼或紅碼的,應立即報告當地疫情防控部門。低風險省份來魯人員須通過“來魯申報”模塊轉碼為山東省健康通行碼,持綠碼一律通行。各地不得設置通行附加條件,不採取集中或居家隔離措施。非低風險省份來魯人員仍按原規定執行。出省人員按當地政策執行。自境外入魯(返魯)人員隔離期滿後,經檢測合格的通過“來魯申報”模塊申領健康通行碼,經大數據比對自動賦碼。

《規定》明確,對於不按照以上規定執行的,可直接撥打當地12345熱線舉報。被多次舉報的地方和單位將追究責任。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李振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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