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0揚州買房三大變化:學區


注意!2020揚州買房三大變化:學區/物業收費/交房拿證都調整了!


近期江蘇傳出了三件大事,都和“買房”相關!

1、江蘇整省率先實行“交房即拿證”,6月起執行!


2、江蘇“公民同招”文件正式發佈,學區房迎來大調整!


3、江蘇實行“物業費新規”,空置房取消7折優惠!


01

全國第一!江蘇全省實行“交房即拿證” 6月起執行!

全國第一個、唯一整省推廣

江蘇住宅率先推廣“交房即發證”模式

人才房、農村房等都覆蓋

最早2020年6月,實現常態化運營!


注意!2020揚州買房三大變化:學區/物業收費/交房拿證都調整了!

概要


3月19日,江蘇省自然資源廳與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提升服務質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這標誌著江蘇將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的不動產登記模式。據瞭解,江蘇也是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唯一整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的省份。


政策解讀


對於購房群眾,在交接新房鑰匙的同時就能拿到“紅本本”,直接避免了以往入住多年卻因種種原因拿不到不動產權證書,從而阻礙落戶、子女上學、銀行貸款等相關事宜,產生矛盾糾紛的問題。這不僅實現了業主住權與產權同步,保障了購房群眾的合法權益,也真正讓群眾住得踏實、睡得安穩。

NO.1

何為交(房)地即發證?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確權登記局局長林顥表示,“交地即發證”是指:對四至清晰、權屬無糾紛、土地出讓金、稅款等規定稅費繳納完畢的出讓土地,在用地單位申請且符合登記條件的前提下,不動產登記機構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續當天,為用地單位辦理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交房即發證”則是指: 新建商品房等項目組織交房時,在相關準備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動產登記機構與稅務、金融機構等部門聯動,在交房現場為提出申請的購房人辦理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實現購房人收房同時即可領取產權證書。

NO.2

何時能實現?


《通知》明確了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根據《通知》要求,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分為“四步走”:


注意!2020揚州買房三大變化:學區/物業收費/交房拿證都調整了!

一是2020年4月中旬前,各市、縣(市、區)制定“交房(地)即發證”實施方案並報省廳備案。


二是2020年4月中旬至5月,各市、縣(市、區)做好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三是2020年6月起,各市、縣(市、區)全面啟動“交房(地)即發證”工作,實現常態化運行。


四是2020年12月,各市、縣(市、區)對“交房(地)即發證”年度工作進行總結,省廳對全省各地工作進行評估。

從這張時間推進表來看,最早到今年6月,江蘇就能出現交房即發證的例子。

NO.3

買房人應該如何操作?


對於買房人而言,如果想“交房即發證”應該做什麼準備工作呢?


1、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時,根據購房人需求,可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申請提供“交房即發證”服務,當事人按照約定申請預告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辦理相應預告登記。


2、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積極為業主提供服務,在與購房人簽訂購房合同時,協助收集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等相關材料,並嚴格執行《江蘇省不動產登記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自開發建設的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3、負責不動產權籍調查的單位與審核部門應安排好時間節點,提前介入,及時開展測繪、權屬調查、成果審核入庫等權籍調查工作。


4、稅務部門提供網上核稅、繳稅功能,在登記前依法完稅;暫不具備網上核稅繳稅條件的,稅務部門在交房現場提供納稅服務。


5、具備各項條件後,在房地產開發企業交房活動現場,不動產登記機構根據購房人申請,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向購房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6.鼓勵在交房即發證的同時,聯動提供水、電、氣、網絡、電視等開戶服務,方便群眾辦事。


7、其它類型房屋的“交房即發證”服務,可參照上述流程合理設置。

另外,根據《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人才房、蘇北地區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條件的用地等納入“交房(地)即發證”範圍;除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外,鼓勵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聯動辦理水、電、氣、電視、網絡等業務。


02

“公民同招”文件正式發佈,揚州學區房迎來大洗牌!


3月11日下午,

江蘇省教育廳召開

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政策新聞通氣會,

備受關注的“公民同招”塵埃落定!

揚州現有的“學區房”格局或將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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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1、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免試就近入學。


2、民辦學校在省批機關的轄地範圍內報名入學,報名人數超過當年招生計劃時,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3、如果民辦學校的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時,一次性全部錄取,不進行電腦派位。


政策解讀


這一政策,對民辦學校、對我們家長,將會造成怎樣的影響?

NO.1 公民同招對民辦學校的影響

類似樹人這樣的名校無法提前選擇優質生源!


NO.2 公民同招對小升初家長的影響

以前是家長們優先選擇民辦、公辦保底兩者兼顧,公民同招使原本打算衝擊民辦的家長們陷入了兩難:選擇民辦的風險——100%搖號隨機性太大、未被錄取以後將被公辦統籌入學…選擇公辦的風險——普通公辦校的師資滿足不了從小享受優質教育的孩子、公辦校生源參差不齊、學習氛圍差…


公民同招使民辦校的招生受到衝擊的同時,優質公辦校的入學競爭將更加激烈,對戶籍的要求可能也更為嚴苛。比如要求落戶時間年限更長等等,這對家長來說又是一種新的考驗。


03

空置房物業費不再實行7折優惠政策,揚州已實行


揚州從去年開始,

空置房物業費不再實行7折優惠政策,

也就是說房子空置不住,

物業費照樣要全額繳納,

不再打7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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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揚州已按省裡新《法規》執行,空置房物業費不再實行7折優惠政策。


市住建局物業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初,省發改委、省住建廳聯合印發《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要求各市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該辦法取消空置房物業服務收費減免的相關規定,明確業主應當從房屋買賣合同(符合竣工交付條件)、入住通知書約定的房屋交付日期開始,按月繳納物業公共服務費用。去年開始,揚州已經按照省裡出臺的法規在執行了。


政策解讀


NO.1 多名網友表示空置房足額繳納物業費不合理


近日,有市民致電記者諮詢,揚州空置房物業費享受7折優惠的政策,是否還在施行?


網友丁先生反映,去年初,他在西區首開水晶城購置了一套毛坯二手房。

考慮到暫不裝修、入住,按照物業費7折進行了繳納,93平方米共繳納1381元,合同時間為:2018年12月1月-2019年11月30日。

今年2月份,小區物業致電丁先生,讓他一次性繳納13個月的物業費,即2019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需繳納的物業費包括服務費、電梯費和公共能源費三項內容。

丁先生表示今年家裡並不打算裝修這套房,跟物業提出打7折的訴求,不過物業拒絕了。


網友吳女士在京華城三期有一套閒置房源,一直沒有進場裝修,而物業公司要求全額繳納物業費,這讓她很不理解。

吳女士自己在網上進行了查閱,2018年6月,揚州市物價部門公佈《關於明確市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因業主原因未及時辦理入住手續(事實已入住的除外)、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未入住或未使用連續六個月(含)以上的房屋,業主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按合同約定標準的70%交納物業公共服務費、電梯運行費、公共能耗費。”

NO.2 揚州空置房物業費到底還打不打7折


在聽到今天這個消息之前,我一直是認為揚州市的空置房物業費是打7折的,因為市長信箱裡面有很多關於物業費的諮詢跟投訴。


比如下面這條,一名網友諮詢:我家在西區有一套住宅,但是一直未入住,都是按照物業費70%繳納的,現在物業說從去年5月份開始,揚州空置房屋物業費不打折了。隨後我諮詢的發改委,給我的答覆還是打7折的。在這樣的情況下,物業仍然要收100%物業費是否屬於違規呢?


官方回覆如下:目前關於我市空置房物業費仍按照《揚州市住宅物業管理辦法》(揚府規[2016]4號)文件第五十六條,和《關於明確市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揚價服[2017]45號)文件第四條規定,“因業主原因未及時辦理入住手續(事實已入住的除外)、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未入住或未使用連續六個月(含)以上的房屋,業主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標準的百分之七十繳納物業公共服務費、電梯運行費、公共能耗費”執行。


注意!2020揚州買房三大變化:學區/物業收費/交房拿證都調整了!


官方是在3月12號回覆的,而今天是3月20號,也就是說前幾天還打7折,從今天開始就不打了?


為此我專門諮詢了相關記者,他跟我表示,市住建局物業管理科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揚州不打折!!!


注意!2020揚州買房三大變化:學區/物業收費/交房拿證都調整了!


江蘇交房即拿證,

公民同招正式發佈

空置房物業費全額繳納

房產拿證/學區房/物業費

變動都不小!對買房影響深遠!

要置業的網友值得好好關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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