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壺”代替三角牌?要不得!

近日,龍巖高速交警支隊三大隊武平中隊民警在巡邏至漳武高速公路B線238公里路段時,發現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停放在主車道,車輛未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後方僅放置了一個塑料水壺提示來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民警立即拉響警報提醒後方來車減速慢行,並使用錐桶在現場進行安全布控。

“水壺”代替三角牌?要不得!

經詢問得知,駕駛員駕車從江西省尋烏縣出發準備去福州,行駛至該路段時,車輛突然熄火無法啟動。駕駛員下車查看後發現因車上篷布未綁緊攪入掛車連接處,造成電路及水管斷裂,車輛抱死,一時間無法修復,也無法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因車上沒有配備反光三角牌,只能把水壺放置在後方。民警在現場警示至高速公路搶修隊將故障車輛拖下高速,並依法對該車駕駛員未安規定配備三角警告牌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教育和處罰。

那麼,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了故障,究竟該怎麼處理呢?

由於高速公路的特殊性,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了故障不能太任性,應當遵循更嚴格的操作步驟:

1、正確停車

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車駛入緊急停車帶或右側路肩停下;如果車輛已失去動力,要利用其慣性滑入緊急停車帶;如果車輛已停止運轉,可利用啟動馬達產生的動力挪入或推入緊急停車帶。

2、

確保人員安全

車輛停放好後,車上乘客應從路外側的車門儘快離開車輛,轉移到護欄外側,不能在高速路上隨意走動或攔截過往車輛求救。

3、警示其他車輛並報警

駕駛員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雙閃燈),並按規定把故障車警告標誌放置在來車方向150米外。做完這些後立即撤離至護欄外側,撥打高速公路報警求助電話12122。

如何正確擺放警示標誌

車輛一定要配備三角警告牌,而不要用其他物品代替,因為三角警告牌由高能見度的反光材料製成,有利於後車觀察前方的情況,可以有效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擺放三角警告牌的位置和距離也要嚴格按照規定,以確保安全。

高速公路路上白天三角警告牌應擺放在車後150米外,夜間擺放在車後250米外。如在彎道車輛發生故障,三角牌須擺放在彎道入彎前,提醒入彎車輛避讓故障車。

“水壺”代替三角牌?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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