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噪一時的錦衣衛,當真只是個特務機構?

錦衣衛,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由朱元璋設立,原為"拱衛司",隸屬於都督府,三度改名後,被稱之為"親軍都尉府",掌儀鸞司,充當皇帝侍衛隊和儀仗隊的角色。最後,親軍都尉府和儀鸞司被裁撤,改置為錦衣衛,被後世所熟知,其間勢力幾度消長,存活了二百六十三年後,歿。


在當代影視劇中,錦衣衛常被披上一層神秘的面紗,作為一個為了偵緝無所不用其極的神秘組織、特務機構被呈現在大眾面前。久而久之,錦衣衛似乎坐實了"特務"的角色。電影《繡春刀》開頭不止一次通過多人的嘴形容錦衣衛:看上去是正兒八經穿著官服的官員,實則幹得是濫用私行、亂殺無辜的買賣,類似這樣的評論多少也是後世很多人對錦衣衛存有的刻板印象。


名噪一時的錦衣衛,當真只是個特務機構?

其實,從本質上來說,錦衣衛還是一個衛所,一個軍事組織。只不過這個衛所相對於其它衛所而言,特殊了些,從編制上看,一個普通的衛一般有5個所,統領5000多人,而錦衣衛則掌17個所,統領人數最多時可達一個普通衛的10倍左右。從指揮使的擔任來看,其它都是武將,只有錦衣衛的指揮使是由皇帝的親信來擔任。雖然錦衣衛是有特別之處,但是將其作為一個衛所來看待,觀其職能,似乎都不應用簡單的"特務"一詞來標籤化它。


《大明會典》中有這樣記錄錦衣衛的職能,"所屬有南北鎮撫司、十四所。所隸又有將軍、力士、校尉人等。其職掌值駕、侍衛、巡察、捕緝等事。"從《大明會典》的記載來看,可以明瞭錦衣衛的四種職能:值駕、侍衛、巡察、捕緝,但這四種職能也並不是錦衣衛職責的全部,此外集軍事、外交、監察、司法等多種職能於一身。


偵緝、司法職能,錦衣衛特務機構說法的由來


錦衣衛多年來被詬病為一個特務機構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其有偵緝和司法兩大職能。"密輯"、"陰訐"、"無所不用其極"等偵查行為就是偵緝這一職能的衍生,或為錦衣衛一直的神秘性增添了幾分朦朧與畏懼。


作為皇帝的親信,錦衣衛還常被欽點理刑或是監督司法審判。錦衣獄(詔獄)就是其司理案件的監獄,赤裸裸的代表著皇權。錦衣獄以嚴刑酷法聞名於世,械、鐐、棍、剝皮、抽腸、鉤背、大枷、立枷、斷脊、墮指、刺心等刑罰不一而足。洪武中後期,時局慢慢穩定下來,太祖朱元璋因其刑罰殘忍,故下令:"盡焚刑具。歸其事於刑部,罷廢其宮"。永樂年間,又被恢復。錦衣衛的心狠手辣,或許就在這裡坐實了。嚴刑逼供,可是釀成了不少冤案。


名噪一時的錦衣衛,當真只是個特務機構?

偵緝、司法權加身,並非就法力通天


上述所說的"密輯"、"陰訐",其實並不是整個錦衣衛的活兒,而只是從其中特殊選拔出的行事校尉的職責。也就是說,並非所有錦衣衛偵緝乾的都是這樣神秘的事兒,他們的偵緝職能所涉及範圍極大,大到緝捕謀逆、結黨營私者,小到捕盜,所謂"盜賊奸宄,街塗溝洫",都在他們的管轄範圍之內。所以說,整天神神秘秘搞事情的可能是行事校尉,而大部分錦衣衛都是在管理皇城治安,行巡察、捕盜一職。


名噪一時的錦衣衛,當真只是個特務機構?

再說說三法司的與錦衣衛的關係,皇帝雖然賦予了錦衣衛一定的司法權,且這權利還赤裸裸地代表著皇權。但是畢竟明朝正兒八經的司法機構是三法司,它也不是虛設,其中與錦衣衛必有牽扯,相互制衡。


錦衣衛有奉旨緝捕的權利,但這權利必須經一道刑科給事中,他們必須得到刑科給事中籤批的"駕帖"才能有所行動,否則也無可奈何。這"駕帖"要得來也是很不容易的,流程極其繁瑣複雜,首先皇上得授意並籤批"紅本"(原件),司禮監才會出帖、用印,錦衣衛得到文印後並不能直接行事,還得拿著"紅本"到刑科給事中處去籤批"駕帖"。刑科給事中必須嚴格比對後,方可籤批。問題有時就是會卡在這兒,若是刑科給事中消極待之,沒有他們籤批的"駕帖",錦衣衛也無法可施,即便是在錦衣衛最盛時。


名噪一時的錦衣衛,當真只是個特務機構?

錦衣衛在實施司法權時,同樣要經一道法司的關口。具知,錦衣衛選好出京辦案的差人,還需去法司那報個到,得到批文後才可出京辦案。只有在極個別情況下,才可忽略此環節。一般,錦衣衛到地方理刑也是必須要過法司這個關口的。


以上種種,也可看出即便錦衣衛偵緝、司法權加身,也並非可法力通天,還是要受到三法司的掣肘,最願意看到他們之間制衡的應該就是皇帝了,因為皇帝就是這一現象的製造者,分權才可維護皇權嘛,這就是"帝王心術",即便是信任的近侍,又能如何呢?


也曾明察秋毫,並非冤案製造機


細數下歷任聞名一時的錦衣衛頭頭們,他們其中有製造了胡惟庸死後的牽連大案的毛驤, 引發藍玉案的蔣瓛,將解縉置於雪地凍死的紀綱,明英宗時的劉勉和徐恭,主導了景泰朝"金刀案"的盧忠,唯一歷經了兩代皇帝的袁彬,蒙古人哈銘,憲宗朝的萬通、朱驥,弘治朝的牟斌,嘉靖朝的朱宸、駱安、王佐、陳寅、陸炳、朱希忠以及明朝後期的劉守有、駱思恭、駱養性和吳孟明等。他們其中不乏一些罪大惡極的指揮使,如毛驤、蔣瓛、紀綱等,最後也都不得善終。但是,如剛正的朱驥,厚道的牟斌以及劉守有等人也都獲得了後世不少的讚許。


後人總覺得錦衣衛心狠手辣、濫用私刑,是冤案製造機。但是正如上文,他們有頗受後世好評的指揮使,也有在處理案件中表現出公正一面的時候。如王佐在處理劉東山一案時,以手中劉東山作奸犯科詳實的證據,嚮明世宗揭露了劉東山的嘴臉,使得明世宗能夠辨得原委,劉東山最終落得了被斬首示眾的下場,王佐在京師中也得到了"王青天"的美譽。


身兼數職,並非只是特務機構


錦衣衛在明朝,也算得上是"斜槓青年"了,集多種職能於一身,不僅限於偵緝、司法,在值駕、侍衛、監察、軍事、外交等方面,也都可以看到他們的身影。


1.值駕、侍衛,沿襲傳統職能


錦衣衛的值駕、侍衛是沿襲了其前身儀鸞司的職能,《明史》中雲:"凡朝會、巡幸、則具鹵簿儀仗,率大漢將軍共一千五百七員等侍從扈行。宿衛則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耤、視牲,則服飛魚服,配繡春刀,侍左右。……統所凡十有七。……五所分鑾輿、擎蓋、扇手、旌節、幡幢、班劍、斧鉞、戈戟、弓矢、馴馬十司,各領將軍校尉,以備法駕。上中、上左、上右、上前、上後、中後六親軍所,分領將軍、力士、軍匠。馴象所,領象奴養象,以供朝會陳列,駕輦,馱寶之事",從中可以看出錦衣衛一以貫之的儀仗、侍衛的職能。


名噪一時的錦衣衛,當真只是個特務機構?

《太祖實錄》裡也曾記載,太祖朱元璋曾設十司於前千戶錦衣衛,分別是蜜輿、擎蓋、扇手、旌節、幡幢、班劍、斧鉞、戈戟、弓矢、馴馬。從這樣的設置中,也很容易可以看到錦衣衛需要負責皇帝的安全保衛與儀仗等事宜。


2. 監察,充當皇帝的眼睛


若說到明朝的監察,往往會讓人想到督察院和地方御史所承擔的監察職能。其實,錦衣衛作為皇帝親信,也曾參與其中。如在萬曆年間,在楊繼武的武官襲替比武中,錦衣衛就參與了監比的過程。在《瀋陽群牧千戶所襲替世襲簿》中就記載了此事,"巡按山西監察賈御史詳批:楊繼武既查明,準起送。……萬曆十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蒙欽差內官同五府、錦衣衛、給事中等官引於安定門外大教場內,與同遼東都司寧遠衛中左所育戶孫汝忠作對比試,得中雙收。"除此之外,在科考時,錦衣衛也曾監督過科舉考試。


3. 軍事,行使衛所的正統職能


作為一個軍事機構,軍事職能對於錦衣衛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況且明朝有規定:凡無軍功者,武職不準升授。所以,很多錦衣衛的升遷或襲替都是由於自己或先輩在戰場上有所建樹。在明朝的很多戰役中,也都可以看到錦衣衛的身影。


如在永樂年間,明成祖北征蒙古時,錦衣衛張崇就曾參與其中,永樂八年還因鎮殺阿魯臺而立有軍功,升至試百戶;百戶張忠也因在此次戰役中徵進有功而升至副千戶。正統年間的土木之變中,有許多錦衣衛亡於此,因軍功建樹,其後代有所襲替,如錦衣衛朱儁就是亡於土木之變中正千戶朱禮的堂孫。


名噪一時的錦衣衛,當真只是個特務機構?

4.外交,發揮"達官"的作用


在明朝,會有北方少數民族自願來京歸附做官的,一般朝廷都會將其安排在錦衣衛鎮撫司,他們被統稱為"達官",是"鞍官"的異稱。由於自身優勢,深諳北方少數民族的地形地貌、語言以及民俗信仰等,所以常作為使者,代表明朝出使。除了張保外,明朝的使者一般都為"達官"。


其中典型代表就是錦衣衛帶俸指揮使武忠,其本為女真人,多次出使朝鮮,為明朝、朝鮮以及女真的關係協調、平衡,立下了汗馬功勞,這樣的建樹,也使得他得到了會昌侯孫繼宗的賞識,還將女兒嫁給了他,可見對他的重視。武忠也算是活生生地演繹了一出少數民族官員在明朝為官的勵志大戲。


作為明朝的"斜槓青年",錦衣衛也真的算是一官多職了。集多種職能於一身的他們,並非只是"特務"這個詞能夠定義的。我們對於存活了263年的錦衣衛,也該有一個撥開迷霧見真身的認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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