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電動葫蘆的安全要領

電動葫蘆是一種輕小型起重設備,具有結構緊湊、體積小、自重輕、操作簡單等特點,有鋼絲繩電動葫蘆與環鏈電動葫蘆之分。電動葫蘆用於工礦企業、倉儲碼頭等場所,安全要領如下: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學習,並接受安全技術培訓,經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從事指揮和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2、電動葫蘆在使用前檢查吊鉤、鋼絲繩、減速器等易損零部件的安全技術狀況。

3、電動葫蘆使用時,禁止閒人進入吊裝危險區域並派專人看護。

4、電動葫蘆在吊裝時擺放或捆綁物品必須規範、符合吊裝規定要求。

5、在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情況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吊物稜角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7、無法看清場地、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時,得將吊物、吊籃、吊具和索具懸在空中。

9、在起重機械工作時,不得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檢修,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的制動器。

10、下放吊物時,嚴禁自由下落,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淺談電動葫蘆的安全要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