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已付定金首付,才發現這個小區從拿地到現在賣樓已經15年了,想解除合同怎麼辦?

曉曉旎


簽訂的合同裡面有無違約責任的約定,若有,建議你最好和對方協商接觸合同,否則,你屬於違約,可能導致無法要回定金的情形。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房屋產權已是永久產權,即使你這裡是已經過了15年,但對整理產權影響不大,在房屋沒有嚴重缺陷的情況下,如果只是因產權已超過了15年需要解除合同的話,個人覺得是得不償失的。


石首有房網


簽訂買房合同的時候,裡面有拿地日期的,你沒有仔細看條款吧。目前咱們國家,開發商買地的產權年限是70年,說的是房子下面的土地,不是房子,等到土地年限滿70年,可以續期的,國家也出臺文件裡,費用不超過五位數,可以放心購買。只能說開發商心黑,捂地這麼多年才開發。


磊141149344


首先,你要確定這個小區有沒有爛尾。濟南萬象新天拿地是零幾年了,這兩年才交完房子。其次,你要知道你還有多久能拿到房子。再就是你去看看建設情況,有沒有業主群,去售樓處蹲幾天看看


濟南房地產網小盧侃房


70年產權現在無所謂的,可以續期,你既然已經交了錢,這個沒法退,你有證據就可以


AC樂悠悠


第一,開發商有沒有欺詐行為,銷售顧問有沒有謊報使用年限,如果有,可以退回。

第二,有沒有籤認購協議,如果沒有籤,律法上是支持退回的

第三,該樓盤有沒有預售證,如果樓盤無證銷售,一告一個準。

第四,還剩55年的年限並不算大問題,很多開發商拿地早的都是這樣,樓盤質量好物業好的,這個問題可以接受。





東道居房產


正常,買房跟拿地,最多你使用時間,等你60.70歲房子還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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