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
東營市墾利區國土資源行政執法職能的通知
墾利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理順國土資源行政執法體制,加強對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管,根據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情況,市政府決定,自2020年3月20日起,原由墾利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集中行使的國土資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權調整由市自然資源局行使。墾利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尚未作出處罰決定的案件,有關證據材料一併移交市自然資源局,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調查處理;已經作出處罰決定,尚未執行的案件,由墾利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執行完結。
市自然資源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明確實施機構,細化執法責任,優化執法流程,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墾利區政府要做好協調配合,支持市自然資源局依法行使有關職權。
東營市人民政府
海報東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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