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舊黨與新黨爭論的焦點是什麼,有哪些經驗教訓?

劉樹徵律師


宋代的黨爭自宋真宗時期開始加劇,到王安石變法時期越演越烈,這時候的舊黨和新黨之爭不單是改革派和保守派之爭,更夾雜了南北地域之爭、君子和小人之爭等,無比惡化。

一、新舊黨爭交鋒重點:守成與改革之爭

到底需不需要改革,是新舊黨爭爭論的重點。

保守派認為“祖宗法制具在,無須變更”,他們認為從開國道現在,經過歷代“聖君”和賢相名臣的治理,國家制度完善,他們留下的那一套規定很好,只要守成,按部就班的執行就有可以了。

改革派當然認為要根據出現的問題進行新政,進行改革。

這裡其實就能顯示黨爭的實質,黨爭是士大夫集團內部的分化,或者說是權力重組、在分配。

政論的不同是激發黨爭的起點,然後就有各種各樣 的因素夾雜其中,使得形勢愈加惡化。

王安石等改革派佔據上風,開始改革的時候,保守派就改革的很多方案表示反對,這裡面就涉及學術爭端,因為任何士大夫都是引經據典來來支撐自己論點的。

就具體改革的內容發生爭執,這裡就複雜多了。

二、新舊黨爭交鋒的重點:君子和小人

這個要說的不好聽點,是上升到人身攻擊和人品問題了。

君子和小人之爭,在宋仁宗慶曆新政的時候就爭論的異常激烈,歐陽修甚至寫下《朋黨論》為新政者證明,但是君子和小人之爭一直都沒有消失。

王安石變法時期,舊黨佔據道德高地,認為王安石等人是奸佞小人,任用的也多是小人,自然舊黨也就是君子了。

這樣的爭執一直到南宋時期才停息下來,官方下結論,王安石等人被認定為奸佞小人,為北宋滅亡負責。

三、南北地域之爭

簡單說就是南方人和北方人的之爭,從宋真宗時期,破天荒地任用南人為相後,南北地域之爭開始激化,此後大量南方人相繼為相,更讓北方士大夫如坐針氈。

王安石、呂惠卿、章惇等新黨都是南方人,富弼、司馬光等人都是北方人呢。

所以新舊黨爭也是夾雜了地域之爭。

黨爭到惡化的地步,就如大雜燴,被加入了太多的東西,它早已經不再侷限於政論的分歧,甚至是為了反對而反對,相互報復,已經不再純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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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爭論的焦點集中在新法的部分條款是否傷民害民,後來因為新黨開始大規模的無差別攻擊,變成了為反對爾反對,大家都想打到對方。

黨爭本身並沒有錯,合理的黨爭可以將政策不合理性在朝堂上儘可能討論完,降低推行後犯錯的可能。錯在黨爭的方式超過了必要的限度,特別是新黨為了聚集人脈公然破壞國家人事制度,非正常的方式提拔了大批不適合的人,比鄧涫,蔡京等人才最終導致了黨爭損害北宋根本。

對我們今天的經驗教訓是,國家要適當改革是對的,但是必須要遵守國家制度的各項規則,一旦為了急於求成破壞了規則就是害國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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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是以王安石一派的改革變法派,主要實施青苗法,易市法,等,保守派是以司馬光為代表的士大夫,王安石的新法制訂不切實際,最終傷害了底層的利益,也傷害了大官僚的利益,最終十幾年的實施都難以成功。民眾怨聲載道,保守派也乘機全面否定了新法。

另一個原因是王安石用的人員不是士大夫認同的精英階層,多是底層提拔上來的,能力良莠不齊,中間還有許多以實新法之名利自己之利之徒。士大夫們更看不慣他們所作所為,矛盾因此逐漸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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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矛盾日趨激化的北宋中期,變法圖強是當時士大夫的共識。然而,變法圖強的理想卻由於當時儒學內部存在的“學術不一”的現象而破滅,由此引發了北宋新舊黨的對立。圍繞王安石變法而進行的“義利之辨”,凸現了新舊兩黨在倫理道德與功利關係問題上存在的具體分歧,也顯示出“學術不一”給北宋中後期政局帶來的惡果。

論史者恆以宋之黨禍比於漢唐,實則其性質不相同。新舊兩黨各有政見,皆主於救國,而行其道。特以方法不同,主張各異,遂致各走極端。縱其末流,不免於傾軋報復,未可純以政爭目之。其黨派分立之始,則固純潔為國,初無私憾及利祿之見羼雜其間,此則士大夫與士大夫分黨以爭政權,實吾國曆史僅有之事也。在古代中國歷史上,北宋新舊黨爭有著其獨有的特點。新舊兩黨指的是因王安石變法而分裂成的兩大陣營:以王安石為代表的主張變法圖強的所謂新黨和以司馬光為代表的反對王安石新法的所謂舊黨。上述所引柳詒徵先生的一番論述揭示了北宋新舊黨爭區別於專制社會中以往歷代朋黨之爭的不同之處,其關鍵在於“各有政見”,“蓋漢之黨人,徒以反對宦官,自樹名節為目的,固無政策之關係。其與之為難之宦官,更不成為敵黨。唐之牛僧孺,李德裕雖似兩黨之魁,然所爭者官位,所報者私怨,亦無政策可言。固雖號為黨,而皆非政黨也。”則北宋新舊黨爭本於“政見之爭”也。這一點,身處其中的宋人也是有所覺察的。《文獻通考•選舉四》曾引王安石之語云:“今人材乏少,且學術不一,一人一義,十人十義,朝廷欲有所為,異論紛然,莫肯承聽。”徽宗即位之初,大臣李樸在總結熙寧以來朋黨之爭的原因時就說:“熙寧、元豐以來,政體屢變,始出一二大臣所學不同,後乃更執圓方,互相排擊。”那麼,新舊兩黨政見不同在何?全面回答這個問題,不是本文所能負擔。本文僅試圖以王安石變法中的“義利之辯”為中心,從“學術不一”的角度來分析北宋新舊兩黨的對立。

義利之辨由來已久,它是中國思想史上關於倫理道德與功利關係問題的論辯。所謂義,一般指與禮制緊密相關的封建道德規範。所謂利,泛指利益,主要是人們的物質經濟利益。儒家傳統的義利觀是“重義輕利”。孔子在《論語•憲問》中首先提出:“君子喻以義,小人喻以利”,要求人們“見利思義”,“義然後取”。此後,孟子發揮了孔子的重義輕利思想,《孟子•梁惠王上》雲:“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荀子則認為:“義與利者,人之所兩有也。

雖堯舜不能去民之慾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義也。雖桀紂亦不能去民之好義,然而能使其好義不勝其欲利也。故義勝利者為治世,利克義者為亂世。”至董仲舒“正其誼(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的觀點出現後,儒家“重義輕利”的“義利觀”基本奠定。可見,儒家傳統的義利思想有兩個層次,一方面主張義利兩有,承認人們求利慾望的合理性;另一方面,祟尚重義輕利,給生財取利的行為進行道德評價;其中,後者是其強調的重點。因此,儒家是“諱言利”的,非常重視經濟利益的道德價值,賦予經濟活動道德評判的標準。執政者能否正確處理義、利關係,歷來被儒者認為事關國家的治亂安危。

北宋中期,社會矛盾日趨激化,兵弱、財匱、民困成為長期困擾朝廷的難題。嚴重的社會危機使變法圖強成為士大夫的共識。王安石主持和推行熙寧變法,就是要解救北宋王朝內外交困的局面,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因此理財是其變法的核心問題。但他的理財活動必然也要接受儒家傳統的義利觀的評判。當改革拉開序幕之後,朝中大臣圍繞著“義利之辨”,展開激烈的爭論,體現了他們對經濟利益與道德價值關係的不同理解和取捨,其根源是學術之爭。而在實際的政治實踐中,學術之爭政治化,“義利之辨”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就單純的“學術之爭”而言,雙方的義利觀究竟有何差異呢?首先要指出的是,儘管舊黨反對王安石“理財求利”的措施,但並不表明舊黨就是將“義”“利”絕對對立,不加分析的一味排斥“利”。司馬光也講:“凡民之情,見利則移之。”對國家財政更是十分關心,寫了長達五千多字的《論財疏》,講的都是理財的道理,對理財的重視並不亞於王安石。蘇轍認為:“人之所同好者生也,所同貴者位也,所同欲者財也,天下之大情盡於是矣。然此三者常相為用……無財則無以生”。程頤也知道富國強兵的重要作用,他說:“堯夫對上之詞,言陛下富國強兵後待做甚?以為非是。此言安足諭人主?如《周禮》,豈不是富國之術存焉?”這與儒家一貫承認義利兩有是一致的。陳廷湘先生在《宋代理學家高談義利之辨的歷史原因》一文中,將雙方對立的焦點歸結為以功利強國和以道義平天下,何者為先。

新舊兩黨對此問題的思考,直接與他們對唐末五代社會動亂以至亡國的歷史教訓的認識有關。舊黨人士大多把社會動亂的原因歸結為唐代三綱不正,只重功利而不及義理。程頤雲:“唐有天下,如貞觀、開元間,雖號治平,然亦有夷狄之風,三綱不正,無父子君臣夫婦,其原始於太宗也。”“君不君,臣不臣,故藩鎮不賓,權臣跋扈,陵夷有五代之亂。”司馬光亦指出:“漢氏雖不能若三代之盛王,然猶尊君卑臣,敦尚名節。”魏晉以降,“於是風俗日壞,入於偷薄,叛君不以為恥,犯上不以為非,惟利是從,不顧名節。至於有唐之衰”。“不復論尊卑之序、是非之理;凌夷之於五代,天下蕩然莫知禮義為何物矣。”在他們看來,如果不講三綱,即使有治平之世,也不足稱道,因此治理社會必須以義理指導為先。

相反,王安石將功事不濟作為唐、五代亂亡的主因:“自秦已下,享國日久者,有晉之武帝,梁之武帝,唐之明皇,此三帝者,皆聰明智略,有功之主也。享國日久,內外無患,因循苟且,無至誠惻怛憂天下之心,趨過目前而不為久遠之計,自以禍災可以無及其身,往往身遇禍災,而悔無所及。”他認為享國日久的國君最終敗亡的原因在於不善遠謀,苟且因循。

由於對亂亡成因的認識不同,決定了雙方救國之策的差異。王安石重事功。他視求利為理所當然:“至於為國之體,摧兼併,收其贏餘,以興功利,以救艱厄,乃先王政事,不名為好利也。”熙寧八年五月,左相韓絳責備新法執行者提舉市易務官吏劉佐“小人喻於利,不可用”,王安石就理直氣壯地反駁道:“市易務若不喻於利,如何勾當?且今不喻於義,又不喻於利,然尚居位自如,況喻於利如何可廢!”

舊黨一些人士卻從唐、五代的歷史中得出了“重利忘義”必致亂亡的結論,首先強調和重視封建倫理紀綱在國家生活中的作用。司馬光說:“國家之治亂本於禮。”“夫治天下之具,孰先於禮義者?”二程則視天理是治理國家的原則和根據。“理則天下只是一個理,故推至四海而難,須是質諸天地,考諸三王不易之理。”無論是“禮”,還是“理”,均為道德範疇。蘇軾也上書神宗:“夫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而不在乎強與弱;歷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厚薄,而不在乎富與貧。道德誠深,風俗誠厚,雖貧且弱,不害於長而存;道徳誠淺,風俗誠薄,雖富且強,不救於短而亡。”體現了他們治國以義為先,不以利為先的觀點,他們反對王安石以功利為中心的變法原則,這是導致新舊黨分野的一個關鍵的理論因素。

理論上,舊黨堅決反對王安石以理財為中心的“功利主義”變法原則,在現實實踐中,舊黨對王安石理財思想的非議則集中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在理財的步驟上,反對急功近利

舊黨許多人士也是力主變革,只是在變法的方式方法上,他們大多主張“漸變”,反對“驟變”。司馬光認為“凡謀度國事,當守公論、不可希時、又不可循俗,宜校是非之大小,利害之多少”;“當舉其大而略其細,存其善而革其弊,不當無大無小,盡變舊法以為新奇也。”另一舊黨成員蘇軾也一貫主張“法相因則事易成,事有漸則民不驚”,對推行新法的宋神宗和王安石,蘇軾進行了嚴厲的批評,認為他們太過急功近利了,“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斷,但患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

2.在理財的內容上,反對與民爭利

在我國古代社會,富國與富民的關係,始終是歷代王朝制定經濟政策所環繞的一箇中心問題。由於看問題的立足點不同,在這一問題上,新舊兩黨的看法是極不一致的。熙寧元年八月,在王安石與司馬光之間有一次關於理財的著名辯論,爭論的要點即在於富國還是富民。王安石說:“國用不足,由未得善理財之人故也。”“善理財者,民不加賦而國用饒。”司馬光說:“善理財之人,不過頭會箕斂以盡民財。”“天地所生貨財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間,則在公家。桑(弘)羊能致國用之饒,不取於民,將焉取之?”從中,我們可以看出,王安石理財的根本目標是“民不加賦而國用饒”,即“富國”。他寫的《兼併》一詩云:“三代子百姓,公私無異財。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賦予皆自我,兼併乃奸回。奸回法有誅,勢亦無自來。後世始倒持,黔首遂難裁。秦王不知此,更築懷清檯。禮義日巳偷,聖經久堙埃。法尚有存者,欲言時所咍。俗吏不知方,掊克乃為材。俗儒不知變,兼併可無摧。利孔至百岀,小人私闔開。有司與之爭,民愈可憐哉。”明顯表達出這麼一種觀念,即一切財富應歸皇帝所有,一切徵收當歸人主掌握,把富國強兵看做是百姓安居樂業和生活富足之保障。因此,王安石主張“富其家者資之國,富其國者資之天下,欲富天下,則資之天地”,將富國作為富民的基礎。主要做法是由政府幹預經濟,不增加正稅而擴大稅源,通過“摧抑兼併”,把原來上層富民,兼併之家的財富和權利轉移到國家手中,以增加國家財政,這就是所謂的“民不加賦而國用饒”。均輸、青苗、免役、市易等法即是按這一宗旨訂立的,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司馬光對王安石“民不加賦而國用饒”的理財之道持堅決的反對態度,他主張藏富於民,富民為先,他的理財標準是“倉庫盈實,百姓富給,斯為善治財矣”。蘇軾也對神宗以萬乘之尊而與民爭利表示強烈不滿:“位之存亡寄乎民。民之生死寄乎財。故奪民財者,害其生者也。害其生者,賊其位者也。甚矣,斯言之可畏也。以是亡國者多矣。”在他看來,民富才是國富的基礎,若不是從富民入手來實現富國的目的,就必然會導致國家傾覆的後果。而且,蘇軾等舊黨人士所指的民還包括上層富民在內。王安石理財剝奪上層富民的利益,這是舊黨所不能容忍的。蘇轍雲:“州縣之間隨其大小,皆有富民,此勢理之所必至,所謂‘物之不齊,物之情也’。”在他看來,富人存在於國於家都有好處,富人是國家的依靠,也是百姓的依靠,“能使富民安其富而不橫,貧民安其貧而不匱,貧富相恃以為長久,而天下定矣”。他指責王安石“設青苗法以奪富民之利。民無貧富,兩稅之外,皆重出息十二。吏緣為奸,至倍息。公私皆病矣”,對其奪富民之財的行為痛恨不已,乃至進行人身攻擊:“王介甫,小丈夫也。不忍貧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貧民,不知其不可也。”事實上,儘管王安石斂財的目標是針對上層富民,即剝奪官僚地主和富商大賈的經濟利益和特權,但變法也加深了對廣大貧苦農民和工商業者的盤剝,如青苗法,規定取息二分,實際上許多地區利率都為三分,有的還高達到四分至六分,以致貧民無法承擔;免役法對本來不服差役的下戶,也使繳納助役錢,加重了貧民的負擔,這也是變法遭到普遍反對的重要原因。

孔子說:“百姓足,君孰與不足?”儒家歷來強調為政必先確立以民為本、富民為先的思想,並將其視為制定經濟政策的一條基本思想準則。司馬光、蘇軾兄弟等舊黨成員主張富民,這與先秦儒家的傳統看法是一致的。從這一思想出發,他們在財政政策上進一步提出了取民有制,取財有度的思想主張,反對王安石變法中的“聚斂”行為。

3.在理財的原則上,反對“聚斂”,主張“節用”

北宋的財政危機是新舊兩黨都認識到的,在解救財政危機的方法上,他們有很大的分歧。舊黨主張“節流”,通過減少開支來緩解財政壓力。司馬光認為國用不足,“在於用度太奢,賞賜不節,宗室繁多,官職冗濫,軍旅不精”,出於封建統治的長遠考慮,司馬光提出“減節用度,則租稅自輕,徭役自少,逋負自寬,科率自止”的主張,將減節用度作為解決財政危機的主要辦法。他要求皇室帶頭節儉,“撙節用度,則宜以在上為始”,並提出減損“三冗”,“抑賜賚、去奇巧、反奢麗、正風俗,用廉良、退貪殘、澄清庶官、選練戰士、不祿無功,不食無用”。二程與二蘇在這點上與司馬光的認識是相同的。程顥還提出了節省用費的具體措施:“為今之計,兵之眾,豈能遽去之哉?在汰其冗而擇其精。戎狄之遺,豈能速絕之哉?在備於我而圖其後。遊食之徒煩,則在禁其末而驅之農。無用之供厚,則在絕其源而損其數。然其所以制之者,有其道也。”從軍隊、邊息、遊徒、不必要的花費四個方面論述了省費節用的措施,也就是從四個方面實行改革,達到改善國家財政的目的。

王安石則認為“國用不足,由未得善理財之人故也”,對節用並不感興趣。《邵氏聞見錄》卷四有這麼一則記載:“神宗天資節儉,因得老官人言:祖宗時妃嬪、公主、月俸至微,嘆其不可及。王安石獨曰‘陛下果能理財,雖以天下自奉可也。’帝始有意主青苗、助役之法矣。”對於冗官帶來的財政壓力,王安石不以為意,非但不主張減費,反而要求增加官員的俸祿,“臣雖愚,固知增吏祿不足以傷經費也”,他的理財之道是,“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側重生財,生財手段就是前面敘述過的“民不加賦而國用饒”。但是,以當時的生產力的狀況和水平,不可能通過生產實現社會財富的大幅度增長,在變法實際中,只能以變相加賦的方式,達到增加國家財富的目的。因此,“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只能是一種構想,“民不加賦而國用饒”,在司馬光等舊黨眼中看來就是“聚斂”。舊黨反對“聚斂”,主張節用,這與其“富民”觀念是一致的。

就理財而言,舊黨主張“以義為先”、“藏富於民”、“取財有度”,所遵循的是先秦以來儒家傳統的重視民利,“重義輕利”的義利觀;而以王安石為代表的新黨則以“功利為先”,“富國為本”,歷史上的法家就是如此。因此,在時人看來,王安石的儒學不純,南宋學者羅從彥將其判定為“管心鞅法”,即帶有濃厚的法家功利主義色彩。事實上,王安石之學也是以儒學為本,這使他同樣擺脫不了儒家傳統義利觀的影響,更不願背上一個“言利”的罪名,於是打出了“以義理財”的旗號。熙寧二年,王安石為制置三司條例司作辯護:“凡此非專利也。蓋聚天下之人而治之,則不可以無財;理天下之財,則不可以無義。夫以義理天下之財,則轉輸之勞逸,不可以不均;用度之多寡,不可以不通;貨殖之有亡,不可以不制;而輕重斂散之不可以無術也。”試圖將理財與言利分開,賦予理財活動以合理性、正義性的解釋。但王安石所理解的以國利為義與儒家傳統的以民利為義的內涵顯然是有差別的。

王安石變法提出以事功強國,衝破了儒家諱言財利的傳統觀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元祐初,戶部尚書李常稱:“昔先帝(神宗)勤勞累年,儲蓄邊備。今天下常平、免役、坊場積剩錢共五千六百餘萬貫,京師米鹽錢及元豐庫封樁錢及千萬貫,總金銀谷帛之數,復又過半,邊用不患不備。”但變法卻遇到以往一直在經濟思想領域中處於支配地位的貴義賤利論的反對和壓制,最終導致了新舊兩黨的分野,這發生在北宋大變法的關鍵時刻,直接影響了變法的方向與進程。雙方結黨相互攻擊,勢同水火,歸根溯源,乃是學術不一導致的結果。

在北宋中期,學術不一是普遍現象。就單純的“義利觀”來說,在舊黨成員內部,他們之間的“義利觀”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如二程與二蘇同屬舊黨,但蜀學與洛學在義利觀上的認識也有大不相同之處。《周易》乾卦卦文言說:“利者,義之和也。”“利物足以和義。”蘇氏蜀學對此的解釋是:“義非利則慘冽而不和。”就是說,義必有利才能存在,義與利缺一不可。主張義利結合,“義利、利義相為用而天下運諸掌矣”。二程的理解則是:“和於義乃能利物。豈有不得其宜,而能利物者乎?”這與蘇氏相比較,表面上看似乎只是講的順序不同,實際上卻是兩種對立的觀點。二程把義放在首位,義是總原則,是一切求利行為的指歸,“人皆知趨利避害,聖人則更不論利害,義當為與不當為,便是命在其中也”。而蘇氏的義與利卻是互為指歸,強調無利則無義,突出了利的重要作用。

宋儒之間義利觀上的差異是非常複雜的,全面回答這個問題也不是本文的任務。在這裡想特別指出的是,新舊兩黨是政治意義上的劃分,學術分歧卻不能簡單地以黨派劃分。舊黨中不同的學術流派將他們之間的差異掩蓋下來,結成聯盟,共同以“義利之辨”反對王安石變法。此後,王安石已被驅逐出朝廷,新法亦被廢除,同屬舊黨的蘇軾與程頤的洛、蜀之爭在元祐年間也形同水火。箇中緣由,與新舊黨爭一脈相傳,本源仍在於“學術不一”。而單純的學術之爭一旦染上政治色彩難免走向變質。新舊黨之間的種種爭鬥一開始還是圍繞著對新法具體措施是否得當的論證或駁斥而展開,繼而走向了無原則的黨派傾軋,脫離了政見之爭的範疇。明代宰相葉向高對這段歷史有一個概括:“自元祐諸君子用事,盡改熙豐之法,一激而為紹聖,則小人勝,反而為元符,則君子小勝,又激而為崇寧,則小人大勝。當其勝,必盡去其人,盡反其事。即易代革命,不若是甚者。綱紀,法度,國家,所以治亂安危,而堪此播弄,堪此翻覆,亡形見矣。是安得不有靖康之禍哉!”可以說,北宋新舊黨爭起於學術之爭,進而變異成無原則的黨派傾軋,最終將北宋引向了衰敗的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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