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近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下放或委託重點園區管理機構行使省級管理權限事項清單。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是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應有之義,是落實省委關於“園區說了算、有權能定事”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海南加大放權力度,放園區有需要的權,放園區承接得了的權,真正做到向園區賦權,讓園區說了算,充分發揮園區的作用。
01 堅持能放則放,儘可能多下放權限。
02 堅持放管結合,園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做好監管工作。
03 堅持問題導向,放園區需要的權,切實解決園區和企業的實際問題。
04 堅持區別對待,根據園區發展定位和需求精準放權,對承接能力強的園區要加大放權力度。
05 堅持不拘形式,採取市縣幫助承接、省級部門在園區開展代辦服務等靈活辦法,加大放權力度。
此外,市縣政府管理權限要做到應放盡放;省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梳理省級權限,研究第二批放權清單,確保最大程度把省級管理權限下放或委託給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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