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駐馬店市公安局嚴查這些違法行為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道路交通恢復正常,復工復產順利進行,為積極創造安全、有序、暢通、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更好地服務復工復產,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市公安局決定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集中整治機動車亂停亂放、大貨車、農用車闖禁行、電動車違法等影響道路通行秩序的違法行為,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所有機動車在停車泊位以外區域停放,禁止所有機動車佔用行車道長時間停放等影響道路通行的違法行為。違者一律拖移、拍照取證、錄入違法信息,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二、嚴禁大貨車、渣土車、農用車在禁行路段、區域違反禁令通行,拋灑滴漏。嚴厲打擊酒後駕駛、涉牌涉證、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

三、嚴查嚴管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亂停亂放、違法佔道經營等交通違法行為。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城區道路交通環境秩序,遵守社會公德,規範交通行為,保障道路安全有序暢通。

五、凡違反本通告行為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對拒不服從管理、妨礙公務、尋釁滋事的,一律嚴格依法查處,追究其法律責任並進行曝光。對機關、企事業單位車輛及駕駛員、公職人員、黨員嚴重違法行為處罰的同時向紀委監察部門抄告。

六、本通告自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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