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責、賠償、修復!河北省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追責、賠償、修復!河北省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馬冬勝)3 月 24 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關於推進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近日印發。明確提出,全省要初步形成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辦案機制,提升辦案質量和水平,對重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實現應立盡立、應賠盡賠。

據介紹,2019 年,全省共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 40 件、辦結 12 件、賠償金額 3035 萬元,辦案數量和賠償金額較 2018 年大幅增長;承德市外來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入選全國生態損害賠償磋商典型案例。

《指導意見》提出,各地要強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形成線索清單、案件清單、辦案臺賬,逐步建立 " 兩清單、一臺賬 " 的案件管理模式。各地要對照《實施方案》明確的應當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情形,主動收集案件線索,及時形成案件線索清單。要及時分析研究線索清單,聚焦突發環境事件,非法排放、傾倒和處置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長期超標排放大氣、水汙染物等案件,對符合規定情形的及時立案,形成案件清單,對嚴重影響生態環境的違法排汙、非法傾倒等生態環境損害行為及時依法依規追究賠償責任。各市生態環境局對已經立案的案件,要建立辦案臺賬,加強調度,對社會影響大、汙染嚴重的重點案件集中攻堅,有序有力有效推進案件辦理,提高辦案環境效益、法律效益和社會效益。

各地發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事件後,要第一時間介入,及時調查取證,必要時要採取證據保全措施;加強鑑定評估,準確量化生態環境損害數額;落實損害賠償責任,依法追究賠償義務人承擔修復生態環境、賠償損失、停止侵害等法律責任,拒不執行的,依據相關規定實施生態環境信用懲戒;修復受損生態環境,引導賠償義務人自行或委託第三方及時開展修復,賠償義務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無法修復的,要及時組織實施替代修復。通過依法辦案,確保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實現追責到位、賠償到位、修復到位。

省生態環境廳將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案例、制度創新、辦案能手評選活動,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讓 " 環境有價,損害擔責 " 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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