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姐48歲,喪夫,有個兒子已娶媳婦並有了孫子,一家人天天在我家吃喝,該怎麼辦?

窗外陽光依舊絢爛


根源就是在“我家”兩個字上。

信不信你老公的姐肯定覺得她是在“她家”天天吃喝,而不是你家?

中國人的傳統思想是把父母和子女的關係放在配偶關係之前。結果就是,只要父母還在,子女就永遠成不了真正的“家”,永遠是父母的孩子。

有了這個基礎,才發展出了現在的高離婚率,低結婚率,巨嬰,婆媳糾紛還有一大堆恨不得替子女過日子的變態父母。究其原因,不過就是這種本末倒置的混亂已經脫離了現代文明社會的實際。(其實即使在古代,這也是有違天道的。因為天地始於陰陽而不是父子。)

拿你的事來說,你老公的姐肯定覺得她只是在啃她的父母,與你無關。而你明顯認為這是你家,而不是你老公的孃家。那麼問題的關鍵就是,這到底是你家還是她家?

這件事的解決得看一個關鍵人物——你老公。

一、如果你老公是個媽寶

那你基本沒戲。對媽寶男女來說,只要父母沒死,他們永遠只會以父母為中心活著(從某種角度說,和有父母的媽寶結婚等同於和同性戀結婚,因為你只會是個擺設)。短時間內,除了離婚,你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當然你也可以等到公公婆婆去世,就是不知道你有沒有這個耐心。

二、如果你老公不是媽寶

那事情完全可以有很好的解決方式:你和你老公搬出公公婆婆家。

至於理由可以是各種各樣的,不一定要明說。比如趁著有便宜房子趕緊買了當投資,為了孩子有個更好的學習環境,為了空間更大,為了更好地照顧你父母等等。如果你老公想繼續照顧父母,盡孝,你們完全可以就近買房(哪怕是租房),同一個小區,甚至同一棟樓,不影響老公盡孝。同時,也解決了那個關鍵的問題,到底是誰家。

你一旦搬走,哪怕就住對門,我不信你老公的姐姐還能厚著臉皮帶著全家上你家去吃喝。因為那可就是明明白白的你家,而不是她家了。

如果因為房價高或者其他原因暫時無法搬出去。如果是農村的,你還可以和考慮和公公婆婆分開樓層,或者分開院子居住。原則就是不在一起吃。這種辦法的隱患也很多,比方說怎麼分,改動之後別人的議論等等。肯定不如直接搬出去來的乾脆。

總之,如果你老公是個合格的有擔當的男人,事情很容易解決。反之,你再怎麼折騰,還是會有問題。所以,方法不重要,關鍵是你老公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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